我国光伏产品出口“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贸易潜力的实证研究
2021-04-01童元松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张 惠,童元松
(1.无锡开放大学经济管理系,江苏无锡214021;2.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江苏常州213164)
1 研究背景与政策支持
光伏是国际能源竞争的重要领域,各国政府都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发展前景巨大。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产品制造国及出口国,2019 年我国组件出口数量为66.6 GW,占国内组件总产量的67.5%,可见光伏产品的市场主要在海外。2010 年至今,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遭受一定阻力[1]。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 逆全球化 ”倾向加剧,国外光伏项目部分延期或取消,光伏企业2020 年3、4 月份以来出口订单数出现下降、延迟趋势。
在“ 一带一路 ”倡议背景下,国家各部委多次强调沿线能源合作,鼓励企业创新合作方式。2016 年9 月14 日,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联合发布的《推进“ 一带一路 ”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中指出科技创新合作是沿线各国共同建设“ 一带一路 ”的重要方面,能源合作是“ 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领域,该规划要求加强与沿线国家国情相适应的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的系列合作。2017 年5 月12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倡议沿线各国政府展开深入合作,共建开放、稳定的世界能源市场,并大力提倡企业探索能源投资合作的新形式。持续深入推进的“ 一带一路 ”倡议给光伏产品出口带来了新契机,在此背景下,研究“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出口贸易潜力、有针对性地提高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水平、实现共赢互利,亦是帮助光伏行业应对各种出口阻力、寻找出口新增长点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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