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路径探索
2021-03-15韩玮
锦绣·中旬刊 2021年8期
韩玮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本职工作,大胆对现有检察制度改革创新,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課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引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调解纠纷的必要性,创新工作机制,有效的防止社会矛盾升级,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关键词:新时代“枫桥经验”;必要性;现实路径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价值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典型。“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和核心思想是“依靠群众,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枫桥经验”的精髓是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党始终坚持和倡导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枫桥经验”的本质是我们党始终坚持和贯彻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鲜明的群众立场、牢固的群众观点、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在感情上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的血肉联系;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通过群众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拥护和支持,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1
笔者认为,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原点,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化解基层矛盾、强化社会治理、实现地方善治的经验,从而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民主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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