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权视野下的听证制度研究
2021-03-15赵芮张晓燕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1期
关键词:检察权
赵芮 张晓燕
摘 要:在我国,基于法律监督权的本质,检察权在价值追求方面与听证制度相契合,检察听证能够在实体公正、程序正义方面提供新的价值,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检察权威具有一定的功能和作用。但部分规范的缺失导致实践中的检察听证存在运行不顺畅、规范化程度不高、听证效果不佳等问题,可以通过明确听证员选取规则、细化听证案件审核标准、拓宽听证公开范围等相关配套机制予以逐步完善。
关键词:检察权 听证 公开听证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由此可见,检察权可以运用听证手段来推动价值追求的实现,听证制度也可以通过在检察权范围内的运行而增加其新的内涵。
一、检察权视野下听证的价值与功能
检察权必须具备法治、权力制衡、程序正义、社会秩序这几种基本的价值追求。在大多数领域,这与听证制度的价值追求相契合,也就使得检察听证制度的存在具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首先,检察听证制度是保证检察权公正履行的重要方式。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证国家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的职能。检察机关的履职通常通过办案予以体现,在办案过程中,听取各方利益观点及诉求是保障办案公正法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各大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程序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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