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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风险研究

2021-01-08王晓燕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8期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城镇化

■王晓燕

(广东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肇庆 526020)

粤港澳大湾区属于世界级的城市群,英文简称为GBA,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个珠三角城市组成,总面积为5.6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境内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有着极高的开放性,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现阶段,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各个领域的发展,在此之中,推进城镇化步伐以及促进乡村振兴,成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点内容。在城镇化以及乡村振兴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其前景,更要重视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一、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内涵

(一)城镇化相关内涵

城镇化又被称为城市化,英文为urbanization或者urbanisation,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调整自身产业结构、促进科技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行为,其社会原本为第一产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转变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现代城市型社会。

对于城镇化的概念,不同学术领域的定义各不相同。人口学把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从地理学角度来看城市化是农村地区或者自然区域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经济学上从经济模式和生产方式的角度来定义城市化,生态学认为城市化过程就是生态系统的演变过程,社会学家从社会关系与组织变迁的角度定义城市化。城镇化这一概念是多维度的,其中包含经济、人口、地理空间、社会文明等多种因素。

(二)乡村振兴相关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18日出席十九大,同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会议报告中明确指出,农村问题和农业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中国共产党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三农”问题。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现状

进入21世纪之后,广东省的城镇化及乡村规划建设总体分为3个阶段,分别为规划探索(2004—2012年)、优化提升(2013—2017年)及全面振兴阶段(2018年以来),已经取得重大进步,然而选择路径之中的诸多制约效应也逐渐凸显出来。

以乡村建设为例,第一个阶段的重点为村庄规划编制、宜居村镇建设、特色村落挖掘与乡村统筹发展,没有在整治乡村环境、改造危旧房屋、建设贫困村方面投入太多精力。第二个阶段已经重视乡村环境的建设,主要内容为规划编制的信息化、乡村统筹和脱贫攻坚,建设成果得到有效提升,而且建设有效性也得到保障。但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并没有真正使内生动力相关的问题得到解决,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尚未达成。因此,无论是城镇化建设还是乡村振兴,必须激发起内生动力,同时着手构建稳定的、长期的发展机制。在城镇化建设以及发展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必须对乡村地区的功能和价值进行深刻认知,树立绿色发展目标,真正使城乡之间的发展达到平衡,城乡之间相辅相成、共同进步。

三、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之中的风险因素

(一)城镇化面临的风险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中,由于受到城市化与工业化双重驱动,土地开发强度已经超出30%,但是在品质提升与环境方面依旧存在困境。例如,广州市作为密度较高的城市开发地区,需要为新的产业、技术、模式等提供更高质量的城市空间,但是城市形态无法与之相匹配,城市内部配套的公共设施规模不够大、城市中心程度较低、资源分布尚未平衡、空间增长速度放缓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改善。在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中分布的新城区、产业园区、小城镇以及乡村等建设,存在碎片化和扁平化的特征,尚未形成强大的城市核心。

在对粤港澳大湾区进行高密度开发之后,人力、土地、资源、交易等成本随之而上升,产业比较优势以及投资所获报酬持续走低。由于粤港澳大湾区自身不具备丰富的矿产资源,因此需要从其他地区输入大量资源。除此之外,粤港澳大湾区的水资源分布难以满足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水质性、资源性缺水现象成为常态,粤港澳大湾区东部占有60%的经济总量,因此,东江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达38.3%;而西部只占有40%经济总量,导致水资源丰富的西江流域开发利用程度仅为1.3%,出现明显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失衡问题。

将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的不可建设用地刨除在外,会发现大湾区内部的可建设用地面积有限。由于城镇土地不断被开发和利用,人口增长十分迅速,导致城镇化建设不得不在局促的范围之中开展。大湾区内部的空港、港口、铁路等交通资源尚未完全统一规划,导致经济空间的扩张面临挑战。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将高级化的产业结构定为发展目标,需要数量更多的、质量更高的专业人才,但是在融资渠道、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登记注册、人才学习和生活环境等方面无法做到完全匹配。

(二)乡村振兴发展面临的风险

自改革开放至今,工业化势头十分迅猛,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的乡村凭借珠三角地区城市的发展辐射效应,加快力度推动乡村的工业化进程。受到土地资源丰富、工业原料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等因素影响,大量国内外工厂进入大湾区乡村进行投资。由于农耕用地的效益低于工厂生产的效益,因此,人们为了获得更多金钱,将大量农田出租转让为非农业建筑用地。在工业化浪潮的冲击下,乡村地区的劳动力性质迅速发生转变,农业景观逐渐消失,随之一同消失的还有乡村地区的地域价值。

通过观察2018年广东省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情况,可以发现以下信息:粤港澳大湾区的总面积约为55903.5万亩,将两个特别行政区忽略不计,耕地面积为903.8万亩,园地面积为583.28万亩,林地面积为3979.5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046.49万亩,村庄用地面积为496.69万亩,城镇及采矿用地面积为840.0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08.92万亩。但是在2014年,耕地面积为923.9万亩,园地面积为606万亩,林地面积为4010.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056.9万亩,村庄用地面积为449.3万亩,城镇及采矿用地面积为664.8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54.95万亩。在比较过程中不难发现,主要在乡村地区的耕地、园地、林地等用地面积出现明显下降,工业用地和城镇用地面积明显上升,同时交通运输用地作为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其上升面积接近一倍。由此可见,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地区的土地,大部分被应用于发展工业或者城镇建设,乡村地区的持续发展受到影响。不仅如此,土地的功能布局也出现明显缺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存在大量小城镇,此类小城镇的原型为当地乡村,由于受到多种限制因素影响,土地资源浪费、破坏以及闲置现象屡次出现。

在粤港澳大湾区正式启动建设之前,乡村地区由于盲目追求城镇化进程以及经济效益,牺牲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展粗放农业和工业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被忽视,进而使得水资源、空气、土地等受到深度污染,在此之中乡村地区的耕地破坏问题尤其严重。当地政府只关注GDP以及税收是否上升,没有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行政方面的有力规范,导致乡村地区的自主开发破坏事件层出不穷,从而出现“人多地少”的矛盾。由于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的土地市场价值较高,因此,乡村地区公地私用现象严重,垃圾处理空间十分有限,部分地区甚至对垃圾进行露天焚烧,导致原本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四、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机遇

(一)现代农业可带动乡村振兴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自身存在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我国广东省在历史上就与港澳地区存在密切联系,在诸多领域的合作也很密切,三地向来遵循“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基础较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不能脱离乡村振兴,而且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与美国纽约、美国旧金山、日本东京等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有着广阔的农村腹地,以及较为坚固的农业产业基础。港澳地区的农产品供应主要依赖广东省,广东省的农业发展能够促进乡村地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的合作不断增添新内容的同时,农业领域的合作必然会持续增强。当前人们普遍向往更美好的生活品质,渴望获得原生态的绿色产品,而农业发展也进入多功能时代,生态产品、农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已经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门”,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发展优质农产品,推动乡村振兴。

可以根据不同的乡村地区具备的不同资源,重点建设“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后花园”“康养地”“体验场”等多种农业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代农业相关的产业园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优势农业产业,投入资金建设信息化、机械化的高水平农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同时持续引领带动广东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为打造农业经济国内大循环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粤港澳大湾区的城镇化建设,对于乡村振兴而言无疑是良好的机遇,因此,乡村振兴应当抓住机遇,借此机遇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城镇规划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让乡村振兴从理论规划变为现实。

(二)环境建设稳定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基础

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之中明确提出,应当将建设美丽湾区思想作为引领,不断提升当地生态环境的质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营造低碳、绿色的循环式发展进程,打造环境更为优美的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之中的所有城市处于同一个环境共同体。因此在建设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协同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最终构建大湾区高质量生活圈。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必然会对优质绿色农产品、优质田园环境等产生更大的需求,因此可以运用城镇化辐射带动乡村振兴,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遇提供给乡村。

首先,粤港澳大湾区的居民存在大量的休闲、旅游和康养需求,能够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使乡村地区的生态优势真正变成发展优势,促进三个产业相融合,发展新的业态,将产区变成景区、田园建设为公园、田间劳作变成体验活动等,使乡村地区的产业发展质量更高,能够持续、绿色、健康,真正将“绿水青山”变成带来巨大收益的“金山银山”。其次,不仅要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农产品市场供给质量,还要从源头方面大幅度减少乡村地区使用农药和化肥的现象,同时保护土地以及水资源,做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对所有生态资源进行综合保护,在发展乡村振兴的同时打好绿色生态的基础。

(三)叠加优势促进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深化

粤港澳大湾区自身具备显著的区位特色优势,拥有我国对接国际市场的便捷化、前沿化地理位置,具备多引擎发展的城市群,存在交通优势和物流优势,以及巨大的创新潜力和活力,能够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这一地位,合理使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对农业进行投资,进一步拓宽农业融资渠道,使农业经济能够做到稳步增长。

可以充分发挥两个行政区已经具备的科技优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发展进入新时代,为大湾区的发展注入更多科技动力。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拥有大量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以及数量庞大的科技公司,拥有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发展动力十分强大,并且具备稳定的科技合作基础。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建设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在农业、道路交通、高科技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研究,构建城镇化与农业在科技领域协同创新的新体系。

不仅如此,在制造业领域,广东省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合作根基也比较深厚,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基础良好。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之一,推进制造业转型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城镇化建设十分有利,同时也能够促进农业与制造业之间相融合,在农产品加工体系以及优质化建设产业方面可以获得更多机遇,能够打造出市场综合竞争能力更强、生态价值更高、影响力更广的新品牌。

五、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化风险应对措施

(一)发挥核心城市的带动建设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应当突出内部核心城市的枢纽功能,以及节点城市所具备的配套功能,从而打造出不同城市不同层次的功能、形态以及品质。应当对不同城市的发展情况进行协调,构建出多个领域、多个层次更为深远的全新发展格局,从而使所有城市的发展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同时做到取长补短,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做到优势互补,对大湾区内部的所有城市进行正确定位,合理地对所有产业进行布局。对于核心城市的建设,则应当以现代化、国际化的大都市作为其发展战略定位,建设共享区域的共有战略平台,建设优质生活和生产相互配套的新型城市圈。

(二)协同发展城镇化建设网络

从粤港澳大湾区现有的基础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入手,做到不同层次的城市之间相互呼应,在优化现有城市发展格局的同时,带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建设结构合理、功能互补、支撑带动、辐射显著的湾区城镇体系。我国政府应当适当控制大中型城市的进一步扩张,使大中型城市转向集约化发展,同时要重点关注中小城镇的发展,利用中心城区以及中心乡镇促进城乡协调。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应当建设高质量的、多级别的城市中心,促进城镇形态和功能的均质化。

努力打破原有行政区划的限制因素,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区域性中心城镇的集约型发展,构建网络化的城乡空间发展体系,对于城镇的主城区应当优先建设,在中小城镇之中推行零门槛落户政策,提供可以支付的住房或者公租房,引导人口进行合理迁移。与此同时,应当对不同层次城镇的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促进城镇之间产生有序的扩散或者集聚现象,避免出现无序化集聚和迁移。

(三)提升城镇质量的同时扩充容量

曾经的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化为“双中心”,后来发展为“多中心”,现在转变为“网络化”,在这一过程中,离不开立体化的海陆空交通网络提供的助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当重视基础交通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利用港口体系联动城市体系,形成内外同时联动的轴带,共同建立高效连接的网络化城市与产业空间。未来粤港澳大湾区这些多元化、多方向发展的轴线,需要核心城市经济力量沿轴线向外辐射和扩散,来增强整个湾区内城镇间的联动效应,从而缩小大湾区内部现有的发展差距。

除此之外,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内部核心城市之中的企业,可以适当地将自身的工厂进行梯度转移,或者等级扩散形式的转移,使自身的发展能量对外输出,从而带动沿线地区的共同发展。此举既能够推动核心城市产业转移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与外围地区的产业链、技术扩散链和市场分工链的融合与拓展,又能够促进本地体系与世界体系相连接。

(四)促进大湾区各城市联合并分工

城镇化在粤港澳大湾区之中产生的作用,不仅仅是在城市之间构建了新的融合发展机制,更重要的是构建出城乡、区域之间“强强联合”的新机制。不同的城市具备不同的功能,而且相互之间有着良好的联系。对产业相似度偏高的城市进行科学引导,促进其产业升级并转型,推进核心城市与节点城市之间产生互动,确定不同城市的不同产业发展重点。在此之中,节点城市已经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之中的重要环节。粤港澳大湾区之所以成为世界级的制造业基地,与节点城市的贡献有着必然联系,从产业链的分工角度入手,可以发现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发展具备充足的活力,承载了现代的农业以及制造业,并不断转型。

六、粤港澳大湾区乡村振兴发展风险应对措施

(一)在土地制度方面进行建设并完善

首先,当地政府应该明确一点,就是大部分乡村居民主要依赖于土地资源的收益,因此应当在普遍实行集体土地股份制的基础上,对土地收益共享机制进行完善。对于乡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出租条款,可以增设对未来该土地建设的收益按比例享有权利;而在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面,可以采取“入股”的方式,使所有乡村居民享受地区发展带来的红利分配。

其次,在乡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出市场机制。当地政府需要对土地资源的流转范围进行严格划分,严禁随意开发和转让乡村内部集体土地的行为;公开透明地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招标、拍卖、出让等环节,运用大数据构建动态的土地市场价格公示机制,建设专门用于土地市场买卖的电子征信中心,对土地状况展开实时监管。

最后,强化监管和审批土地征用工作,使乡村地区的土地资源配置与应用水平得到提升。城镇化建设以及城市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地域扩张,对土地产生更大的需求,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吞并乡村地区的土地。城镇化建设所需土地可以在内部进行更新扩张,以满足自身的需求,例如拆除废旧工厂和危旧楼房、重新建设公园和绿地等,使“去城市化”的目标得以明确,保证乡村土地的价值不会发生变化,严格划分应用土地的范围,在建设过程中防范“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定期对土地管理工作开展查漏补缺。

(二)重视乡村价值发展特色产业

与城市景观相比,乡村景观具备更为独特的休闲旅游价值,在工业文明之中,乡土文化不可或缺而且不能被复制,而对于生活在快节奏环境之中的人们而言,乡村田园生活的吸引力更大。首先,当地政府在开展乡村振兴建设的过程中,不能只是把目光聚焦于工业建设,而是应当重视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重视在乡村地区开展的第三产业建设,抓住乡村地区的特色,体现出城乡之间的互动价值。

其次,粤港澳大湾区的农业应当持续发展。农业发展是乡村产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且城市地区的食品需要从乡村地区输入,以自然的土地开发作为基础开展建设与保护工作,能够有效拓展乡村地区现有的产业模式。乡村旅游、有机农业、养生保健等多种产业都可以利用好乡村特有的自然生态优势,有效帮助乡村地区的居民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从以往的“被动输血”转变为“主动造血”,最终使乡村发展摆脱以往牺牲环境资源的怪圈。

(三)推动城乡环境建设一体化工作

首先,当地政府应当设立单独的乡村环境管理部门,对城乡环境治理的资源进行整合,对环保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强化环境治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素质的培养,保证环境管理工作具备强大的执行能力。其次,建设统一的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做到与当地的环境管理机制有机结合,在乡村地区沿用城市地区的公共环境治理技术,设立城乡间自然生态片区隔离带,对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完善,建设联结的排污管道,以及监测区域环境的站点。最后,促进乡村地区的居民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当地居民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真正做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避免出现“环境保护单边主义”,真正使城市和乡村的环境保护共同开展并发挥作用。

七、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意义,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城镇化,以及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乡村振兴方面,虽然存在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在此过程中依旧存在风险。因此,无论是大湾区城镇化进程,还是发展大湾区的乡村振兴,都需要在明确风险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开展各项建设,利用合理措施应对风险,从而使粤港澳大湾区获得更多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带动我国社会经济整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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