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路径研究

2020-12-01李赐犁刘壮

经济研究导刊 2020年28期
关键词:融合路径纪检监察内部控制

李赐犁 刘壮

摘 要: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相结合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特点与制度优势。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国有企业需要增强风险管理能力。从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共性出发,明确两项工作的互动关系,并提出从增强内部控制制度与纪检监察工作规则的协调性、建立内部控制责任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将廉洁风险防控引入内部控制实践,以及加强内部控制效果评价与纪检监察结果的互通及运用等四个方面融合两项工作,以期提升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与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能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纪检监察;融合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28-0014-0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是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之一。因此,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国有企业不仅要加强内部控制工作,防范业务风险,同时应增强纪检监察工作,防范党的领导弱化,内部腐败滋生的情况。

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在一定的环境下为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得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管理目标而在企业内部实施的各种制约和调节的组织、计划、程序及方法。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组织纪律检查与企业监察的总和,纪律检查工作是针对全体党员按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执纪、问责;监察工作则是针对全体企业员工按照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监督、考察、处置。

从内涵来看,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目的相似、方法重叠、内容交叉、成果互补。因此,国有企业有必要将以控制关键流程为主的内部控制工作与以控制关键岗位的纪律检查工作相融合,提升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效率与效果。

一、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相融合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具体要求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基于内嵌党组织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而形成的公司组织架构是公司制度安排的执行载体。内部控制作为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战略、经营业绩、财务真实、财产完整以及合规经营等目标的一系列活动及制度,其有效的落实必然要依靠于组织载体。无论制度设计本身有多么完善,脱离公司组织载体的内部控制制度,最终都无法发挥实际的作用,从而流于形式。党组织不仅是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的有机组织部分,而且是国有企业核心组织流程的政治保证。两项工作的融合有助于监督执纪“关口前移”。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从事后监督前移拓展至“风险点”的源头的生成与识别。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党组织在内部控制工作中的地位必定是不可或缺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能够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经营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因此,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相融合是内部控制工作落实的必要环节,也是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纪检监察与内部控制工作相融合是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体现

2019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健全以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控制与监督机制。企业内部控制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在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中内部控制的表现形式不同。一方面,随着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的建立与实施,党组织领导干部本身便构成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关键环节”的“关键岗位”,对该类“关键岗位”的监督自然便成为内部控制工作的内容。另一方面,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内部控制也是实现全流程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是为监督执纪“戴上紧箍咒”,是对监督职责的细化与实化,使得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全面化,减少管理漏洞,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因此,纪检监察与内部控制工作相融合便成为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不断完善健全的具体体现。

三、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路径建议

1.增强内部控制制度与纪检监察工作规则的协调性。公司规章制度是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依据,两项工作都要求企业建立完整、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经营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开展。在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各项工作的规范流程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明确的监督目标与制度保障;在纪检监察工作规则中明确与内部控制工作协同与支持的内容,推进两项工作信息共享、方法共用、循环保障的立体化监督体系。

2.建立内部控制责任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规章制度清晰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将内部控制人员与纪检监察人员等进行整合。对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将两个部门合并设立并合署办公。对于分设内部控制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可以将两个部门归属同一党支部(党小组),从党组织层面加强两部门协同。内部控制部门作为企业经营的执行部门,侧重于经营关键流程“事”的内部控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内、企业内监督的专责部门,侧重对于关键岗位“人”的风险管理,通过建立协同工作,促进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3.将廉洁风险防控引入内部控制实践。人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也是内部控制实施的基础单元,将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要内容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引入内部控制实践,有利于关键岗位和关键流程风险管理工作的结合。通过对廉洁风险的检查监督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完善巩固廉洁风险的防范,规范各岗位责任与权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形成“不想腐”的宣传预警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控制机制、“不易腐”的保障环境以及“不敢腐”的惩戒措施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实践效果,保障公司高效运营。

4.加强内部控制效果评价与纪检监察结果的互通及运用。内部控制效果评价与纪检监察结果的形成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其产出一般以报告形式呈报上级,整体利用效率较低。公司应基于内部控制与纪检监察对象“点”“线”互补的特点,综合利用两项工作结果:内部控制效果评价结果所反映出的内部控制欠缺正是易于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易发环境,因此可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警示、宣传以及接下来重点工作的参考;纪检监察结果所反映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也是内部控制需要加强之处,是内部控制工作改进的参照,以此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能力。

参考文献:

[1]  蔡小和,徐肖成.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考[J].财会月刊,2005,(3):69-69.

[2]  胡于凝,刘金程.国有企业反腐败与纪检监察研究综述[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3,(6):73-77.

[3]  曲莉.探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J].中国集体经济,2008,(12):61-62.

[4]  孙健.加强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思考[J].中国纪检监察,2011,(2):38-39.

[5]  朱燕.论纪检监察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融合创新[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6,(2).

[6]  张东波.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纪检监察协同工作思路[J].财经界,2015,(24):335.

[7]  邹遥.浅谈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效能及关系[J].财会通訊,2015,(34):95-96.

猜你喜欢

融合路径纪检监察内部控制
零陵区:学校纪检监察员“充电”
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突破
传统商贸与互联网时代供应链模式比较及融合路径研究
高校党建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效融合的路径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差异性与相通性
我国物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及建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