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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劳斯论德性与古今自由主义(1)感谢陈建洪教授对本文的宝贵意见。文中如有疏漏,概由本人负责。

2020-11-30

现代哲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霍布斯施特劳斯德性

赵 柯

批判现代自由主义是20世纪美国政治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的思想旨趣之一。关于施特劳斯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思考,博考维茨(Peter Berkowitz)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在施特劳斯那里,古今对立并不彻底,后者部分地继承了前者;现在的自由主义者能够从施特劳斯的著作中学到,在以自由主义为特征的现代性(liberal modernity)中,古典性(antiquity)并未消失,德性(virtue)便是其中之一(2)Peter Berkowitz, Virtue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Liberalism, Princeton &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21-22.。博考维茨的这个观点或许是为了说明现代自由主义也讲究德性,但这是对施特劳斯的一种极大误解。施特劳斯明确提出了古今对立的思想,也明确阐述了现代自由主义在德性问题上对古代自由主义的反叛。

本文将以施特劳斯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为例来澄清这种误解,说明在施特劳斯那里,现代自由主义并无古代自由主义那般对德性的倚重。关于施特劳斯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本文首先考察施特劳斯对施米特(Carl Schmitt)的现代自由主义批判的点评,然后考察他在解读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和古代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分别对现代自由主义提出怎样的批评。本文试图表明,在施特劳斯的视野中,现代自由主义弃绝了德性。现代自由主义不再把自由同德性联系起来,甚至不再认为自由与德性有何联系。

一、评施米特的现代自由主义批判

现代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潮,自诞生以来便受到不同程度的批评。进入20世纪,现代自由主义受到的批评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愈演愈烈。其中,施米特(Carl Schmitt)的批评可以说较具代表性。在施米特看来,自由主义具有中立化、去政治化的特征。自由主义否定国家和政治,用道德、法律、艺术、经济等来掩盖政治,但并没有完全否定国家和政治。自由主义者虽然从未形成自己的国家、政府和政治理论,也从未提出过明确的政治观念,但像其他党派一样参与政治,甚至结合了非自由主义的观点和主张(3)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7, pp.61-70.。

20世纪30年代初,施米特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评引起施特劳斯的注意。施特劳斯思考的问题是:施米特是否实现了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施米特的这种批判是否成功?

施米特的基本论题是,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那么,什么是政治?政治的本质是什么?施特劳斯看到,通过追问什么是政治的标准,施米特将政治定义成“划分敌友”,认为政治关系的实质“包含在具体的敌对状态之中”(4)[美]施特劳斯:《评〈政治的概念〉》,《霍布斯的宗教批判》,杨丽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30—31页。。他进一步发现,根据施米特,由于敌对关系可以出现在各个领域,因而政治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领域,而是渗透在各个领域中。从这个意义出发,施特劳斯认为,施米特并不认同当时流行的政治概念,即政治是相互独立的文化领域之一;相反,施米特提出一个截然不同的观点,即“政治是基础性的”,不是与其他领域(道德、审美、经济等领域)并存的“相对独立的领域”(5)同上,第31页。。

在施特劳斯看来,在施米特对流行的政治概念的批判背后,是对包含了政治概念的整个文化概念的批判。根据流行的文化概念,“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是纯粹的人类精神产品,已经具有自主性。但施米特认为,文化不只是纯粹的人类精神产品,还是对自然的教化——文化总是以对自然的教化为前提(6)同上,第31页。。如果说文化首先是对人类自然天性的教化,那么文化的前提便是理解人的自然天性。不过,从哪里可以理解人的自然天性?施米特抛出“自然状态”概念。根据施米特,理解文化的前提是理解自然状态,流行的文化概念遗忘了这点,其实就是对自然状态的否定。在这个意义上,施特劳斯认为施米特“恢复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概念所具有的荣耀地位”(7)同上,第32页。。

由于施米特重提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施特劳斯也对霍布斯的政治思想进行考察。他发现,按照施米特对政治的定义,霍布斯的思想中含有对政治的全盘否定(8)同上,第33页。。根据施米特的政治概念,政治群体的本质在于它可以要求其成员随时准备牺牲。但在霍布斯那里,死亡是最大的恶,个体的生存是第一位的,因而当国家对个体的要求威胁到个体的生死存亡时,个体有权拒绝国家的要求。由于霍布斯将个体的权利要求置于国家之上,并用个体的权利要求决定了国家的目的和权限,因而施特劳斯认为霍布斯为现代自由主义的整个人权体系开辟了道路,认为霍布斯“在一个非自由主义的世界上完成了自由主义的确立”(9)同上,第35页。。

接下来,施特劳斯重新回到施米特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由于施米特出于现代自由主义的失败而重拾了现代自由主义所缺失的东西——对政治的肯定,因而施特劳斯对施米特所谓的“对政治的肯定”进行了思考。施特劳斯看到,施米特对政治的肯定,实质上是对人类生活严肃性的肯定。但他惊奇地发现,施米特在肯定人类生活严肃性的同时,并没有肯定道德。在施米特的著作中,对道德先于政治的批驳比比皆是(10)同上,第45页。。那么,施米特为何在肯定政治的同时否定道德?从这个问题出发,施特劳斯进一步发现,在施米特那里,肯定政治本身只不过是肯定战斗本身,至于为何而战,无关紧要。因此,在施特劳斯看来,施米特本质上像现代自由主义者一样宽容,实际上走向了自由主义的另一个极端,认为“施米特的反自由主义倾向依然受制于无法克服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11)同上,第48页。参见陈建洪:《施特劳斯论施米特的自由主义批判》,《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第89页。。

在施特劳斯看来,施米特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并不成功,很大程度上其批判依然受制于现代自由主义的的思想体系,没有跳出现代自由主义的窠臼。因而,施特劳斯提出,只有成功突破现代自由主义的视界,才算完成了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同时,由于霍布斯完成了现代自由主义的奠基,只有在充分理解霍布斯的基础上,才可能彻底批判现代自由主义(12)[美]施特劳斯:《评〈政治的概念〉》,《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第48页。。

二、通过霍布斯批判现代自由主义

施特劳斯如何在充分理解霍布斯的基础上批判现代自由主义?

根据霍布斯,若无共同权力,便是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人人相争,人人都处于他人的死亡威胁之中。在这样的自然状态中,一个人尽全力保护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免遭死亡并不违背正确理性,因为死亡是最大的自然之恶,而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权利一词的确切含义是每个人都有按照正确理性去运用他的自然能力的自由,因而自我保存是正义的,是人的自然权利所在(13)[英]霍布斯:《论公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7页。。

施特劳斯看到,对于霍布斯而言,对于暴死的恐惧是一切情感中最强烈的情感,与之相应的欲求自我保存的欲求,它是一切欲求中最根本的欲求,是一切正义和道德的唯一根源。在霍布斯那里,基本的道德事实是人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而不是这样或那样的义务。鉴于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以自然权利、而不是传统的自然法为基础,施特劳斯提出,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哲学的创始人,霍布斯试图论证国家奠基于“权利”之上,而“法”只是派生的结果(14)[美]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申彤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188页;[美]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90页。。施特劳斯强调,如果说现代自由主义是一种把人的权利视为基本事实、把对权利的保卫视为国家职能所在的政治学说,那就必须说现代自由主义的创立者乃是霍布斯(15)[美]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第185页。。

施特劳斯发现,通过从自我保全的自然权利出发推演出道德法则,霍布斯极大修正了传统道德法则。首先,在很大程度上,霍布斯将传统道德法则简单化。在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和伦理思想中存在两种总的德性,即大度(magnanimity)和正义。但在霍布斯这里,道德法则从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中推演而来,而自我保存要求和平,因而道德法则变成有利于和平的社会德性。这就造成那些与获取和平没有直接关系的德性,如勇气、自我节制、大度、智慧等,都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德性(16)同上,第191页。。另外,霍布斯也赋予“正义”以新的含义。对于霍布斯而言,由于无条件的道德事实是每个人拥有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而非这样或那样的义务,因而每个人的义务实际上就只来源于契约,别无其他。正义一旦变成履行契约的习惯,那“一切实质性的正义原则——交换正义和分配正义规则,或十诫中的规则”,就都不再具有“固有的有效性”(intrinsic validity)(17)同上,第191页。。

如果说德性等于有利于和平,那恶(vice)就变成与和平不能相容的激情,变成冒犯他人(冒犯他人不利于和平)。恶等于霍布斯意义上的骄傲、虚荣,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灵魂的软弱或放纵。在此,施特劳斯看到,霍布斯将有利于自我约束的严肃德性减弱为有利于和平的社会德性或“自由主义德性”(the liberal virtues)(18)Leo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Chicago &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p.188.。德性不再等于促进人的卓越和灵魂的完美,转变为等于促进和平。施特劳斯看到,对于霍布斯而言,一个酗酒的人也可以具有德性,如果烂醉如泥的时候能够友好待人且不惹争端。但嗜酒如命、无法控制住自己的酒徒,在古代绝不可能被认为富有德性。在施特劳斯看来,用有利于和平的“人道、仁慈”等德性,取代传统意义上促进自我约束、促进人之卓越的德性,正是霍布斯的政治享乐主义的确切含义所在(19)Ibid., pp.192, 172-173.。

施特劳斯发现,霍布斯不仅只是赋予“德性”一词以新的含义,而是几乎完全抛弃了“德性”。对于霍布斯而言,德性不是什么“自由主义德性”,只是“有利于和平的习惯”(habit of peaceableness)。为了自我保存,需要和平,而为了和平,不得不养成有利于和平的习惯。德性严格地理解什么都不是,只是有利于和平的习惯。(20)参见[美]施特劳斯:《从德性到自由——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讲梳》,潘戈编,黄涛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524—525页。施特劳斯明确表示,现代自由主义之父霍布斯抛弃拒绝了古代德性,而且这种弃绝是两个意义上的。首先,霍布斯不认同传统意义上有助于灵魂完美的德性,如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等,他认为德性的内涵是促进和平,而非自我节制。其次,霍布斯不认同德性有助于实现自由、德性是自由的基础这种古代观念,不认为德性是必须的,是基础、前提,而且不再像古代哲人那样倚重德性,认为实现真正的自由在于拥有德性。

在这个意义上,施特劳斯认为,就如英国政治家柏克(Edmund Burke)所说的,自由主义者所崇尚的“自由”,在没有智慧与德性相伴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变成“一切可能的罪恶中最大的罪恶”,霍布斯所奠基的现代自由主义造成了严肃德性的丧失,带来了相对主义、虚无主义,最终导致了西方的现代性危机(21)[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等译,北京:商务出版社,1998年,第315页;[美]施特劳斯:《相对主义》,《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施特劳斯思想入门》,郭振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55—71页;[美]施特劳斯:《什么是政治哲学》,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7—19页。。

三、通过古代自由主义批判现代自由主义

施特劳斯在理解霍布斯的基础上完成了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那么,他对现代自由主义进行批判,如何突破现代自由主义的视界?

施特劳斯有本文集叫《古今自由主义》(LiberalismAncientandModern),是其三本自编文集之一。这本文集有10篇小文,其中,前两篇讲的是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在第一篇文章《何谓自由教育》中,施特劳斯开篇便提出,自由教育是一种以文化教养为目的的教育,旨在培养具有文化修养的人(22)[美]施特劳斯:《何谓自由教育》,《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页。;自由教育旨在树人,让人成为真正的绅士和出类拔萃的人。那么,这样的教育何以可能?如何培养出卓越、伟大的人?对此,施特劳斯认为,途径在于“研习伟大的经典著作”及“聆听最伟大的心灵之间的对话”(23)同上,第1页,第6页。。他非常坚定地表明,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显然,研究经典之作需要静下心,诚恳聆听先贤的谆谆教诲。施特劳斯进一步指出,自由教育也是对谦逊和勇气的训练:一方面,它要求人们谦逊地聆听先贤;另一方面,它要求人们同喧嚣、浮躁、轻率、低劣的浮华世界彻底决裂(24)同上,第7页。。

在施特劳斯看来,为了真正理解自由教育,必须先了解自由的原初含义,因为自由教育的理念正是从对自由的这种理解发展而来。在第二篇文章《自由教育与责任》中,施特劳斯指出,自由从一开始就带有政治含义,虽然其含义与现在的政治含义截然相反(25)[美]施特劳斯:《自由教育与责任》,《古今自由主义》,第10页。。那么,自由到底指什么?施特劳斯从自由人开始说起,指出在原初意义上,自由人是“区别于奴隶”“行动自由的人”(26)同上,第10页。。首先,他们是主人,不是奴隶。其次,他们拥有闲暇,不必为了生计而劳作奔波(那些虽是自由身却需要为生存而辛苦劳作的人,不算是真正的自由人)。具体地说,自由人就是那些拥有一定财富、却无需花太多时间获取和管理财富的绅士。由于有钱有闲,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实现自我”,追求“政治和哲学”这两种让他们得以完整的东西,关心“灵魂和城邦的良好秩序”及“那些因其本身而值得被严肃对待的事物”(27)同上,第10页。。

在第三篇文章中,施特劳斯更清楚地揭示了自由的原初含义。这是一篇评文,评论的是古典学家哈夫洛克(Eric A. Havelock)的著作《古希腊政治中的自由气息》(TheLiberalTemperinGreekPolitics)。在此,施特劳斯表示,哈夫洛克的理解,即古希腊时期的自由主义者跟现代的自由主义者一样,是存在问题的。但哈夫洛克从来没有思考过,现代自由主义者可能与他们的希腊先祖存在根本不同。为此,施特劳斯强调自由或自由主义的原初含义:最初,自由(to be liberal)与慷慨(liberality)紧密相关,自由主义者是实践慷慨德性的自由人,他们毫不吝啬地捐出自己的财富,不让自己成为财富的奴隶(28)[美]施特劳斯:《古典政治哲学中的自由主义》,《古今自由主义》,第30页。。但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不仅追求不受制于财富,更重要的是,追求不受制于内心的欲望,不让自己成为欲望的奴隶。他们关心灵魂的善,认为灵魂的善比肉体的善更重要。由于关心灵魂的善,他们关心德性,或者说富有德性,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他们具有强烈的道德和政治信仰,因而他们并不是极度宽容的人,并不认为所有的政治和道德信仰都是可以“协商的”(29)同上,第29页。。简言之,他们并不像现代自由主义那样,认为“安全、快乐地活着,受保护却不受约束”是人类唯一、最高的目标;相反,他们认为自由代表着追求品质、卓越和德性(30)同上,第72页.。

在这本文集的前言,施特劳斯明确指出:“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应该是一个真正富有德性的人。但根据现在流行的用法,自由主义意味着不保守。因此,自由不再被等同于追求德性,甚至不再被认为与德性有何联系。”(31)[美]施特劳斯:《古今自由主义》,前言第4页。施特劳斯不断提醒我们,古代自由主义与对德性的关心和追求密切相关,但现代自由主义却发生了对德性的弃绝,不再将自由与德性联系起来,不再认为自由在于追求品质、卓越和德性,不再认为实现真正的自由在于拥有德性。

四、结 语

古典政治哲学关注人应当如何生活,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所开启的现代政治哲学却关注人事实上如何生活。根据现代政治哲学,德性不是国家的目的所在,相反,国家才是德性的目的所在。通过追溯施特劳斯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可以发现,他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批判聚焦于现代自由主义对德性的弃绝这一点。在解读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时,施特劳斯指出,霍布斯作为现代自由主义的奠基者,用有利于和平的习惯取代了古代传统意义上有利于灵魂完美的德性。霍布斯不再像古代哲人那样把自由与德性联系起来,认为自由的实现在于拥有德性。在论述古今自由主义时,施特劳斯提出,自由的原初含义与慷慨、自我节制等德性紧密相关。自由的含义是不受制于欲望,关心灵魂的完美和品行的端正。自由意味着追求德性,拥有德性。但现代自由主义不再认为自由等同于追求德性,甚至不再认为自由与德性有何联系。正因聚焦于现代自由主义将自由去德性化,施特劳斯逐渐揭示出,现代自由主义带来相对主义、虚无主义,最终导致西方的种种现代性危机。可见,在施特劳斯的视野中,现代自由主义并无古典传统的残留,至少无德性的残留。在自由与德性的关系问题上,现代自由主义对古代自由主义的反叛是彻底的;它不像古代自由主义那般倚重德性,认为德性是自由的根基所在;相反,它认为自由无关德性,即自由的实现不在于拥有德性,而在于其他。可见,美国学者博考维茨所说的,在施特劳斯意义上,以自由主义为特征的现代性仍然有德性的残留,未免有失偏颇,这是对施特劳斯的一种极大误解。施特劳斯没有说现代自由主义与德性藕断丝连,也没有说现代自由主义对德性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相反,他认为现代自由主义对德性的弃绝是坚定彻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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