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实务探讨
2020-09-21彭芳
国际商务财会 2020年8期
关键词:高校
彭芳
【摘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归集和反映应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不仅是政府会计制度的新要求、权责发生制的体现,同时也极具财务管理功能和现实意义。文章从工作实践出发,以某地市级成人高校为例,探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方法,梳理平行记账流程,罗列注意事項,以期指导高校财务工作实践。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校;应付职工薪酬
【中图分类号】G647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政府会计制度下民族地区高校会计实务研究“课题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XDK2019-C-7)。
一、引言
2019年高校正式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由于对双基础中的权责发生制初次应用理解不足,以及受传统收付实现制核算固化思维的影响,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会计核算环节遇到了诸多问题。政府层面虽然出台有相应的会计制度核算指南和操作规范,但作为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部分的高校,有其特殊之处,如何在共性规范的引领下,结合高校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会计核算,既达到政府双报告的要求,又满足高校自身财务管理需求,是难点也是重点,应付职工薪酬就是其中之一。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及指南
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范围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这是广义层面的职工薪酬,涉及的职工不仅包括财政统发职工,也包括长期聘用职工。涵盖的内容不仅包括基本工资、各种津补贴和其他个人收入,还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仅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包括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