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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核电运行的安全应急管理态势与存在问题研究

2020-09-10张星

环球市场 2020年10期
关键词:应急管理核电问题研究

张星

摘要:安全监管应该贯穿于核电建造、调试、运营、退役的全过程,对于确保核电机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具备正确的安全意识,对我国核电运行安全应急管理现状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指出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致力于安全应急管理中弱项的改善,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国核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核电;应急管理;问题研究

一、我国核电发展现状

对于核电的研究与开发,我国至今已经过长达四十多年的努力追赶和技术的潜心积累沉淀。至今,关于核能相关技术的研究,中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积极改革现有的核电技术实验基地,核电运行水平已经达到国际标准,科研人员现在正在全力自主研究第三、四代核电关键技术。我国一方面对美国核电运行机器部件大量引进,另一方面通过非能源安全系统的启动,可充分保证核电运行的安全性[1]。

二、中国核电运行中的安全紧急情况

(一)不完善的核电运行法规

在我国核电工业的发展中,核电运行法律法规普遍不完善。首先,我们不重视核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尽管中国的核安全机构早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成立了,与原子能相关的研究工作也开启,但是却不重视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设,导致我国核电事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今天,尽管2018年颁布的核安全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已经出台,但核电工业的发展目标仍然没有明确,有关部门和从事核安全工作的人员的权责地位仍然得不到充分保障[2]。

(二)核电运行监管力度不强

(1)核电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较大难度。由于我国核電事业起步较晚,引进的核电机组类型多,种类复杂,虽然对自身核工业体系发展带来好处,但是由于本身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由此在发展核电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合作伙伴。换言之,我国核电发展中其体制、运行模式等具有多样化,发展标准缺乏统一性,从而会导致核安全监管难度的不断增大。(2)在核安全监管方面,我国投入不多,虽然我国核电机组装机容量在能源占比中不足2%,但是科技的发展为核机组的发展创造了联合条件,而目前投入不足会对核电发展造成较大阻碍。(3)不重视管理核电设备制造。

(三)落后的核电运行安全理念

近年来,我国核电运行发展速度日益加快,而在实际发展当中普遍存在“重生产进度、轻安全问题”的情况,甚至一些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质量意识薄弱,不具备先进的核电运行安全理念,也不能真正有效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如针对生产环节问题,返修问题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由此会引发各种质量问题,从而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应急安全管理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政府人员、核能高专业水平的工作人员需要密切配合,对国外先进的核电运行体系进行强化学习,确保所编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有效,不断完善原有规章制度,帮助核电企业通过制定新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致力于核电运行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能够做好核电运行监督工作。另一方面,按照规定,政府为每个城市建立了健全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区域性核电管理站,中央政府得以确保地方核电站能够垂直管理,安全运行,各地区的核电管理站应尽职尽责,及时响应,促进核电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3]。

(二)进一步增强核电运行安全意识

为了提高核电厂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迫切需要做好安全监察工作。在核电运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核电安全运行的质量管理,确保能够安全、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强化保护周围环境。核电设备运行时通常会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1)机器设备质量。核电运行时若一回路等主系统机器零部件一旦出现损坏,则泄漏核能的可能性较大,虽然存在纵深防御等措施,但是存在多道屏障同时损坏的概率;(2)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在核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故障后果,避免事故扩大,强化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并拥有安全的设备作保障;(3)设备运行工况。如同其他工业设备一样,核电设备亦必须工作在设计所规定的安全工况范围内,对于超运行工况的事件,必须采取逐一分析、逐一判断的方式确定对系统设备的影响,做好寿命管理。

(三)安全应急措施

1.提升基础设备软硬件的可靠性

在开展电子政务时会使用到很多的设备,而设备在长时间使用或者没有更新的情况下抗风险能力可能会变弱,因而除了保证日常检查和维护以外,还需要不断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用更加稳定的技术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提供可靠保障。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实际操作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及时发现问题,修改不足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条例》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内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没有立即组织救援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监管应该贯穿于核电建造、调试、运营、退役的全过程,对于确保核电机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具备正确的安全意识,对我国核电运行安全应急管理现状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指出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致力于安全应急管理中弱项的改善,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国核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邹树梁,葛馨,刘衍波.核事故应急管理中地方政府与核电企业间的演化博弈分析[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0(05):1-6.

[2]张孟帅.提升省级核应急管理能力研究[D].济南大学,2019.

[3]沈欣媛.我国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对聚变堆适用性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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