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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困境与优化策略

2020-09-02喻蕾涵

现代交际 2020年13期
关键词:城市社区协同治理

喻蕾涵

摘要:城市社区治理离不开政党组织、自治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的共同参与。但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在推动城市社区民主化治理的同时,治理过程中不同治理主体间也存在着共识缺失、权责划分不清、沟通机制不畅、治理动力不足等困境,使多元治理主体难以发挥协同效应。整合不同治理主体间的优势,从凝聚多元主体共识、明确治理主体权责、规范参与主体行为、激发多元主体动力等方面综合施策,能够有效遏制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中产生的问题,推进城市社区的协同治理。

关键词:城市社区 治理主体多元化 协同治理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13-0254-0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城市社区作为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成效如何对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城市社区基本形成了政党组织、自治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格局。但是,如何发挥多元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优势,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尚缺乏更为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因此,在城市社区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中,如何解决多元治理主体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怎样推进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协同仍然有待展开进一步研究。

一、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构成及其功能

在当前的城市社区治理中,治理主体多元化已经成为社区治理的一个现实情况。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构成及主体属性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角色与地位等也各不相同。理清这些问题对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社区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构成

随着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城市社区打破了既往以单位制为主体的结构形式,社区治理主体日益多元,逐渐从以社区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向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过渡。通过文献梳理及实地考察发现,目前我国社区治理的主体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政党组织

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党组织主要指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而主要参与社区治理的是“两委”之一的社区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

2.自治组织也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

主要指包括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在内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其中,居民委员会作为“两委”之一,是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要自治组织。

3.市场组织也逐渐由社区治理的边缘群体转变为重要主体

市场组织在进行市场化运作、经营利润的同时,也需要履行为社区提供相关服务的职责。其中,最典型的为物业公司。

4.处于上升发展时期的社会组织也成为社区治理的新兴力量

社会组织为除政党组织以外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组织,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自愿提供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包括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和备案类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主要功能

为全力打造多元治理格局,政党统筹领导、居民自我治理、市场协助运作、社会广泛参与,各治理主体根据其性质特点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优势,构成各自具有鲜明性和代表性的主要功能。

1.政党组织主要发挥统筹规划的功能

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中,作为领导核心的政党组织主要负责构建顶层政策设计和制定统一制度安排,并对各主体的工作进行监督。

2.自治组织主要发挥居民自治的功能

自治组织具有较强的组织自治性,通过规范社区居民行为、处理社区具体事务、广泛凝聚社区群众、链接合作其他组织等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主参与社区治理。

3.市场组织主要发挥配置资源的功能

市场组织基于市场原则运作,运用市场手段为社区引入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社区的资源配置。

4.社会组织主要发挥专业服务的功能

社会工作机构等社区中介组织或非营利组织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为社区链接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社区兴趣小组、志愿者团体等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组织社区活动、发起志愿服务等增强社区活力、提高社区质量。社会组织能满足社区及社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促进社区治理专业化和创新化,以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优化社区治理。

二、城市社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主要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单位制的迅速解体,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已基本完成从单一权力主体向多元治理主体的转变,并初步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协调的多元治理格局。但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仍存在一定的困境,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共识缺失

我国的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主要是由国家政策推动和政府主导实现的。相比于自下而上的变革,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基层的认同和支持。

因此,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多元主体对社区的合作治理和整体发展缺少共识,其具体表现为:一是各治理主体对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视程度不同。比如,目前普遍为政党组织对社区多元治理较为重视,而大多市场组织仅将社区多元治理作为自身经营利润的途径。二是存在只在形式上对社区治理主体进行调整,各治理主體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却未改变,没有完全融入社区多元治理的现象,某些治理主体仍有形式化参与思想。三是各治理主体未认识到彼此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的利益,缺少协调合作和集体行动。由此可见,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共识缺失严重制约着社区多元治理的进一步发展,使多元主体治理社区难以深入实行,从而阻碍了社区治理模式实现彻底转变。另外,共识缺失还容易成为各治理主体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产生矛盾和分歧的根源。

(四)通过情感与利益激活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

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是社区多元治理稳健发展的基础,因此需要着力解决各治理主体积极性欠缺的问题,通过情感与利益激活治理主体的持续性动力。对于政党组织,应该健全社区治理的考核机制,使社區治理成果与政党组织及其成员的评奖评优、职位晋升相关。对于自治组织,应主要通过社区帮扶、文娱活动及居民大会等解决居民困难、满足居民所需、增强居民联系,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对于市场组织,一方面,可以通过物质奖励、政府补助、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市场组织为有需要的社区适当提供公益服务;另一方面,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区物业费收取和缴纳标准及物业服务规范,并请第三方组织对社区物业及居民进行客观评估和矛盾调解,避免物业公司乱收费、社区居民不缴费的现象发生,保证市场组织的合理利益。对于社会组织,则可以通过政党组织等权威组织向社区介绍和引进社会组织,以增加社会组织的群众基础及居民认可度。同时,大力推动政府向有基础、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并给予社会组织适当的优惠政策和帮扶政策。另外,政府可以以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社会大众向社会组织捐献资金,并支持社会组织从事经营性活动,以增加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存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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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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