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导俗:清代鲁中地区仕宦家族墓祭的礼仪化
2020-07-08张春
文化遗产 2020年3期
张 春
宗族是明清以来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礼俗互动的产物。尽管学界对宗族具体建构过程各持己见,但就“国家与地方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而言大多能达到两点共识:一是以祠堂礼制为中心的礼仪变革;二是作为地方精英的士绅阶层的礼仪实践。(1)参见张小军《文艺复兴与礼制变革——祠堂之制与祖先之礼的个案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9-241页;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杜靖《“国家与地方社会”关系中的宗族研究范式及其存在的问题》,《青海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尤其在华南地区,作为地方礼仪标签的祠堂在明代“大礼议”的礼仪变革后不断出现,祭祖正统礼仪在地方社会逐步建立起来,“礼”的意义不断世俗化,并逐渐停留在某一群体实践的行为制度,成为人们在日常的交往互动和生活行为中理所当然地共同遵循的规范与准则。在这一过程中,士人的礼仪化实践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将观念形态的“礼”推向民众并在民间产生了共鸣,不同阶层可以共享“礼”的话语。对比华南宗族以祠堂为中心的祭祖礼仪,北方宗族更重视墓祭始祖在宗族组织建构方面的特殊功能和意义,并以此作为士绅阶层实践“祖宗之礼”的主要表征。(2)这方面研究成果可见:任雅萱《明代山东中部的墓祭礼仪与宗族观念》,《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21辑,第91-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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