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如何从理论走向实践
2020-06-21魏玉祥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20年4期
魏玉祥

摘 要“县管校聘”的推行,不仅有利于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而且有利于教师跨校流动,促进师资优化均衡配置。但从近几年推行情况看,“县管校聘”在落实中多流于形式,“县管”缺位,“校聘”权力被放大,缺少有效制约和有效监督,教师申诉渠道不畅通,改革主体不支持。好的改革设想必须有科学的制度作保障,科学的制度必须用科学的程序去落实,科学的程序必须在有效的监督下运行。厘清“县管”与“校聘”的主体责任,“县管校聘”才能从困境曲折的小径探索迈入大面积实施的康庄大道,实现“县管校聘”的初衷。
关键词 县管校聘 师资优化配置 教育均衡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管理主体是县教体局),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将教师和校长从学校的“单位人”转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2014年9月,教育部对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做出全面部署,并提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改革的初衷在于推动县域内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均衡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强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近几年,各地推动“县管校聘”改革从试点走向纵深,但推进结果并不尽人意,基本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县管校聘”实践中,“县管”与“校聘”权力角色出现错位,重“校聘”而轻“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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