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准扶贫中的公众参与权
2020-05-13沈伟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16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
沈伟
摘 要:公众参与能够反映民意,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执行力,能使政策及时有效进行调整,适应实践之需要。但目前实践中存在公众参与度不高,参与途径不多等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应以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为参考,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各级各单位责任,优化扶贫流程;畅通反映意见的渠道,通过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确保精准脱贫真正达到实效。
关键词:精准扶贫、公众参与、制度保障
一、精准扶贫中公众参与权概述
公众参与是公众一项较为广泛的权利,是民主制度的体现。指的是公众能够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时,公共相关政策的制定时,以及相关社会事务决定时,通过公开的途径参与其中,反馈自己第意见,同行政机关二者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其遵循的是公正、合理和效率的原则。[1]
在精准扶贫中,公众参与体现在对在扶贫政策的制定上,在扶贫对象的公开上,在扶贫政策的执行上,引进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使公众能及时反映自己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利进行监督。
二、精准扶贫中公众参与权的意义
(一)有利于反映民意
通過建立人民群众意见反馈的渠道,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反映同自身利益切身相关的事项,进而维护自身权益。使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更加具备民主性,更加附有科学性。
(二)有利于提高政策执行效力
精准脱贫政策在制定时,行政机关未必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全部资料和信息,因此,政策的制定可能和实际脱节,特别是下级部门,如果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很可能会出现政策与实际不符,难以实施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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