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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杰与原公镇

2020-04-07郭松林

寻根 2020年1期
关键词:流民

郭松林

原公镇,在陕西省城固县城北十里,依秦岭,傍水,早在明代即是“人物秀丽,土壤沃衍”之地。此地原名李氏村,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为纪念兵部尚书原杰,改“李氏村”为“原公村”,并立祠祭祀。后该村发展成镇,原公成镇名至今。

明代中期,天灾频发,流民者众,明政府又推行驱逐流民的政策,饥寒交迫的流民“入山就食,势不可止”,秦巴及荆襄山区是流民聚集地,与地方官吏屡屡冲突,乱象频发。明廷几度派兵弹压,但为生存而聚集于此的流民,去而复聚,剿而不灭。在“剿”与“抚”上,朝廷一直左摇右摆,苦无良策。流民问题成为鄂陕豫相邻区官府非常头疼的问题。周洪谟著有《流民图说》,主张安抚,说应当增设府县,听任流民附籍,成为编户之民,这样可以充实汉中、襄阳、邓州户口,安稳数百年。都御史李宾将该书上呈朝廷,宪宗称善,原杰也是力促安抚之策的大臣,上《处置流民疏》:鉴东晋良法,置官吏,编里甲,宽徭役,使安生业,有条件的附籍,则流民皆齐民矣。

原杰,字子英,山西阳城(今山西晋城)人。明正统十年(1445年)进士,两年后即被授予监察御史。原杰曾巡按江西,针对当地匪患严重、民不聊生的状况,采取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办法,一面出兵围剿,一面分化瓦解,很快將股匪一一剿灭,一时间“匪首诛杀,奸宄敛迹”(《明史·原杰传》)。

成化二年(1466年),原杰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原杰在任上,明察秋毫,体恤百姓,荒年赈济救灾,百姓没有流离迁徙的,维护了社会安定。后,原杰被召回朝廷,任户部左侍郎,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财政税收等重要国务。“时黄河迁决不常,彼陷则此淤”,农民常在淤塞地开垦种植,不法奸徒却说那些地方都是园场屯地,献给王府以邀赏赐,王府据为己有,惹出民怨,引发械斗。原杰查清后据实禀报,奏请将献出田地的人贬去戍边,并给接受土地的人加罪。朝廷一一照准。原杰曾在江西做官,很得民心,后来江西发生民变,皇上便派他去治理。时原杰母丧,他理应离职守孝,但他接旨后即动身前往,“捕戮六百余人,余悉解散”(《明史·原杰传》)。

“复按顺天诸府。大水,牧官马者乏刍,马多毙,有司责偿,杰请免之。开中盐引入米赈饥。”(《明史·原杰传》)原杰奉旨巡按顺天府(京畿地区),时年洪水,顺天遭遇灾荒。负责牧养官马的百姓因缺草料,官马多死,地方官员便向百姓索赔。不少人家为此倾家荡产,苦不堪言。原杰以天灾为由奏请圣上,免予索赔,民心大欢。原杰面对饥荒,采用输送粮食换取食盐运销权的方式,发给粮商盐引,鼓励贩运粮食来赈济饥荒。一系列措施深得民心。

成化十二年(1476年),宪宗朱见深下诏“解除山禁”,命原杰前往荆襄、秦巴地区安抚流民。年已六旬的原杰到任后,“遍历诸郡县,深山穷谷,无不亲至。至则宣朝廷德意,问民疾苦,诸父老皆欣然愿附版籍为良民”(《明史·原杰传》)。原杰为防止谎报漏报,翻山越岭,亲力亲为,据实查勘,逐村逐户登记无籍流民。原杰商会鄂豫陕三省官员,初步拟定安置流民的措施,“无产及平时顽梗者,驱还其乡,而附籍者,用轻则定田赋。民大悦”(《明史·原杰传》)。愿意留下来生活的,即办理本地户口;愿回老家的,或素昔凶恶者,照例遣回。共登记“愿留附籍流民十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一户,男妇共四十三万八千六百四十四丁口;愿归原籍者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三户,男妇共四万五千八百九十二丁口;其本分营生流民张清等共九万六千六百五十四户,男妇共三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二丁口,仰遵圣谕编附”(原杰:《处置流民疏》)。原杰以六十岁高龄率领众官员,在荆襄、秦巴的千山万壑间,逐户逐人调查统计,并细细询问流徙原因、去留意向,对户口、人数的调查统计精确到个位,让人敬佩。

至此,原杰方将上述调查商定情况申奏朝廷:“流民因原籍差、粮浩繁及畏罪弃家偷生。置有田土,盖有房屋,贩有土产货物,亦不过养赡家口别无非为事。端若一概逐遣,尚恐去而复来……仰遵谕旨编附各州县应当差、粮,严立禁条,用杜将来。此非一时之安,实为永远之计……”(原杰:《处置流民疏》)原杰深刻剖析了流民背井离乡、流徙四方的根本原因是“原籍差、粮浩繁”,责任在原籍的公差、税赋繁多,只好背井离乡,苟且偷生。并且要求朝廷引以为戒,明确百姓应担负的赋税徭役,且“严立禁条,用杜将来”,强调“此非一时之安,实为永远之计”。

流民附籍后,垦辟老林﹐除从事农作﹐还开发药材﹑竹木﹑铁﹑炭等资源﹐荆襄、秦巴山区逐渐民户稠密﹑商旅不绝,四境平安。原杰向朝廷建议“必须就近添设司府,分管卫县,位高望重,且知利害所系。较之所县百倍有益”,并推荐御史吴道宏负责该区域的管理,皇帝即下诏,擢吴道宏大理少卿,抚治郧阳、襄阳、荆州、南阳、西安、汉中六府,西达四川广元,北至河南灵宝,南接四川巫山,东联湖北荆州,辖八府九州六十五县,治所郧阳。郧阳之有抚治,自此始也。一个山区无名小邑,成为鄂豫川陕毗邻地区的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区域性中心,有“鄂之屏障,豫之门户,陕之咽喉,蜀之外局”之美誉,对汉江流域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城固县志》载:“都御史原杰抚治荆襄秦豫,招抚流民,安置陕南各县,本县水河西岸安置较多。人口增加,全县由原来十八里增编为二十三里。”汉中知府周东予赴旬阳整籍编里的一篇碑文记载:“弘治辛酉菊月,予奉命编查府属流户之愿入籍者万有五千,得里者十有三;金州曰金宁东里,白河曰长春,平利曰太古,汉阴曰新安,西乡曰金洋,城固曰文川,洋县曰……”由此可知,到弘治十四年(1501年),仅汉中府流民入籍者就新增一万五千户,新编十三里。

在原杰的疏导化解下,荆襄、陕南、豫西一带长期形成的积重难返的流民问题得以妥善解决。“而后山险阻,林箐蒙昧之际,一变而为杂耕乐土。”遂使地方化乱为靖,社会安定,人口增加,荒废的土地得以复垦,朝廷税赋倍增,惠泽了三省八府九州六十五县的百姓。此举被史家誉为“使国家百年意外之变,一旦潜销和默定”的卓伟之功。

“杰以功,进右都御史。杰数扬历于外,既居内台,不欲出。荆、襄之命,非其意也。事竣,急请还朝。会南京兵部缺尚书,以杰任之。杰疏辞。不许。”(《明史·原杰传》)原杰因安置流民有功,升迁都察院右都御史,正二品。原杰多次任职在外,入居都察院后,便不想再出朝廷。他这次受命赴荆襄,也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事情办完后,马上请回朝,他被任命为南京兵部尚书。

成化十三年(1477年)六月,原杰因突发疾病在南阳的驿舍去世,终年61岁。明宪宗“深嗟悼”,“赐葬,祭赠太子少保,录其子宗敏为国子生”。清初政治家、文学家王士祯赞曰:“杰徕抚流民,各安侨业。招乡为邑,崇邑为郡,增设都司卫所弹压之。使烽镝夺攘之场,进为耕桑化居之土。矛钤札之俗,变为衿缨礼让之风。国家享辟土之名,而黎庶知有生之乐者,固杰之功也。”

原杰去世,“八郡之民闻之,无不流涕,为立祠焉”。荆襄、陕南、豫西的百姓闻原杰猝死噩耗,无不痛哭流涕,各地亦纷纷自发建祠奉祀,有的县庙祠有十几处之多,可见原杰在流民心中的地位。史载鄂陕豫诸州县都建有祠庙祭祀原公和吴(道宏)公,清初尤甚。皆因战乱后,大批流民迁徙于此,清王朝为安抚民心,以祭祀原公为名,实乃稳定政权之策,也起到了安抚流民之功效。随着岁月流逝,原公祠大多被毁,但原公村名却始终未变,还升格为原公镇。陕西省城固县原公镇是至今唯一留存下来的祭祀地,也是唯一以原公为名的乡镇。

原公寺位于城固县原公镇新街路边,曾是全县最大的寺院。《城固县志》载,唐贞观二十三年(649年),李治为太子时,为母后长孙氏建寺,名慈恩寺,鼎盛一时。此寺于唐乾符六年(879年)重修时更名为慈恩院,四进三院,东西各有后来修建的附院,西院为祭祀孔子的文庙。明成化年间,为纪念原杰,在东院建原公祠。后因李氏村改名原公村,慈恩寺也随之改名原公寺。寺院占地广,殿堂多,为办学提供了理想的校址,清末和民国时期,原公寺成为原公完全小学校址。20世纪70年代,学校迁建他处,此地成为镇政府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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