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加强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的信息披露
2020-03-31陆银丽
山西农经 2020年5期
摘 要:相较于欧美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大特征是个人投资者的参与比例、交易频率远高于抗风险性更强的机构投资者。在这一背景下,为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避免外部个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证券发行人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侵害,亟需完善和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证券监管制度,培育投资者自行根据公开信息科学判断发行者的盈利水平和投资价值的能力,增强其风险判断和管控意识,发挥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关键词:证券监管;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注册制;市场化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5-0152-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志码:A
1 市场自由论与政府主导论
证券市场的监管(regulation)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保证市场中参与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而通过立法、执法等一系列干预活动对市场活动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约束、引导、规范的外部性行为[1]。我国证券市场在政府“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补正”式监管下,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并未取得预期的监管效果。有学者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失效的症结在于执法体制机制不完善[2]。要想根治证券市场监管失灵的“顽疾”,降低其负效应,认清资本市场的本质,厘清监管者的作用是关键[3]。
2 顶层法案的市场化设计
2019年年末,历经了长达4年的4轮审议后,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资本市场的顶层法案最终落地。随着市场发展,监管机构逐渐明白原先的监管机制已不再能满足资本市场的发展需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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