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机构IPO监督机制研究
2016-12-08侯东德薄萍萍
现代法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注册制
侯东德++薄萍萍
摘 要:
证券服务机构在IPO过程中承担核查、验证、审核义务,客观、公正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于公司证券市场价值准确定位、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以及风险防控的作用不可小觑。但是通过实证样本分析发现,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服务机构违法违规问题频出。一方面原因在于外部市场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则受法律与制度规定中证券服务机构角色错位的影响,最终导致其应然价值的迷失。在全面推进IPO注册制改革的新形势下,证券服务机构需从理论与实践中重塑“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诚信系统、完善诉讼机制,创建证券服务机构增强自我约束的多元路径。
关键词:注册制;证券服务机构;角色错位;投资者保护
中图分类号:DF438.7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6.06.0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指出,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在注册制模式下,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即首次“公开募股”)监管制度由核准制下证券服务机构及监管机构双向审核,向注册制下证券服务机构独立实质审核转变,实现IPO市场化,但激进的追求IPO的完全开放,无益于目前证券市场问题的解决,注册制改革无论对监管,还是对市场而言,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价值与定位的冲击,更多的是对制度与机制的考验。证券服务机构作为IPO“看门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保证其勤勉尽责的承担核查、验证、审核义务,是注册制改革实现稳步推进的关键。
一、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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