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地区转型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2019-11-22单云慧李洲薛建兰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9年5期
关键词:转型发展
单云慧 李洲 薛建兰
摘 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离不开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府干预和政策指导的主要手段之一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支持,但现行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制约着资源型地区的转型发展,如缺乏高层次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横向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缺位、资源型地区专项转移支付法律制度供求不均衡。并以山西省为例,从法经济学的视角,采用bootstrap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得到资源型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存在项目设置脱离实际、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据此提出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法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810.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9)05-0153-08
一、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这是首次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升为统领性的区域发展战略,其中明确指出要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1],这为资源型地区进一步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提供了可贵的发展机遇。
资源型地区多年来一直为新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体系的建设贡献了关键力量,但伴随着资源的高强度开发和利用,很多种类的资源储量基本耗竭,大量的矿井、油井陆续关闭,资源型地区生存、发展所依赖的资源型產业的生产规模不断缩小,资源型地区的区位优势明显下降,产业单一性的特点导致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劳动力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总之,资源型地区面临着严重的经济衰退问题,迫切需要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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