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炒”政策以来安徽省蚌埠市房价形成机制和趋势研究
2019-01-21杨阳
西部论丛 2019年3期
摘 要:自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又再次明确了“房住不炒”的定位。本文以此为背景,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探究房价波动情况,深层次研究房价形成机制。笔者通过对现阶段蚌埠市房价的现状和历史发展变化趋势,讨论蚌埠市房价变化的原因以及未来蚌埠市房价的变化趋势。
关键词:房价;房地产;趋势;蚌埠
一、房地产商品价格形成机制
国外,D.Denise,C.W.Wiilian等经济学家运用各自的理论,紧密结合市场情况,对房地产市场以及价格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国内,崔明新、胡睿宪等学者对价格形成的因素与机制进行了研究。可以看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建立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每一步无不体现中国的国情。因此,有必要对房地产商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理论研究。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
把房地产市场特征和西方经济学规定的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条件进行对比,就可以明显看出我国房地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場。这主要体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各种结构。有的学者认为房地产市场具有三级结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其中,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具有国家垄断的性质,表现为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投入市场运行,其价格和方式由政府根据国家的整体利益而确定;二级市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中介企业或房地产使用者之间的交易市场,具有经营性质,表现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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