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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老乞大》和《朴通事》在朝鲜汉语教育史上权威地位的形成

2018-11-21白星晶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9期
关键词:权威性朝鲜人中国文化

白星晶

摘要:《老乞大》和《朴通事》是朝鲜李朝时期(1392-1910)描述蒙元时期庶民百姓日常生活的汉语教材。两书所承载的生活知识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所承载的语言素材具有高度的时代性、真实性和实用性,而且两书在不断修改和完善过程中加固了语言教材的权威性。

关键词:朝鲜人;汉语教材;中国文化;中国社会;权威性

doi:lO.16083/j.cnki.1671-1580.2018.09.043

中图分类号: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8)09-0154-04

《老乞大》和《朴通事》是朝鲜李朝时期(1392.1910)描述蒙元时期庶民百姓日常生活的汉语教材。这两部书成书于元代末期,又经过明清两朝不断的修订和注解,成为权威的汉语教材,在百姓间广泛流传,影响深远。关于这两部书书名的由来学术界一般的说法认为,所谓“乞大”,是指“契丹”的音转,用“契丹”来指称中国;在蒙语中是指汉人。而“老乞大”,则是“老中国”的意思,意为“中国通”。“通事”是指翻译,“朴通事”是指姓朴的翻译,究竟是何人,已不可考证。作为汉语教材,这两部书具有其完备的成书思想,以至于根深蒂固地根植在学习汉语的朝鲜人心目当中。“它们不但是朝鲜人学习汉语、蒙语和清语(满语)的教材,而且也是朝鲜人据以了解当时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的重要渠道。就此而言,我们似乎不应仅仅将其视为语言教材,也可以把它看作了解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的读本。”

本文试图分析这两部书的著书理念,以求得目前汉语教材编写上的一点启示。

一、《老乞大》和《朴通事》所承载的生活知识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老乞大》和《朴通事》从反映的内容来看,涵盖了当时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现实生活,这意味着,它们不但是朝鲜人学习汉语的语言教材,而且也可以看成是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的读本。

从《老乞大》中朝鲜商人结识了来自辽阳的四个中国商人成了“伴当”这个细节可以了解到,介绍的有关中国社会的各种情状与商业信息,不但出自那个朝鲜商人的观察,而且还包括结伴而行的中国“伴当”的描述。因此,书中介绍的内容应当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

《老乞大》关于“路引”问题的记载非常值得汉语学习者学习和借鉴,因为这是外国人到中国经商游览所必须了解的内容。这里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三种:一是“印信文引”:二是“拘捕逃驱”;三是“排门粉壁”。所谓“印信文引”,也称“路引”,是传统中国官私出门旅行必须携带的通行凭证,相当于现在的护照。在通过关(陆路)津(水路)时必须接受官府的查验,合格了才能通行。关于“拘捕逃驱”问题《老乞大》中介绍说,“主人家哥”对前来投宿的客商进行了严格的盘问。且通过“主人家哥”对此做了详细的解释,是因为“新近这里有一个人家,则为教几个客人宿来。那客人去了的后头,事发。那人每却是达达人家走出来的驱口。因此将那人家连累,官司见着落根寻逃驱有。似这般带累人家,怎么敢留恁宿?”可见主人拒绝留客,是因为新近发生了“逃驱”案件,担心受到连累。这是客商们在出国经商时必须了解和面对的情况。所谓“排门粉壁”是指国家颁布的有关拘捕“逃驱”的命令,所以,房主人便产生了“官司排门粉壁,不得安下面生歹人”的担心。就像现在旅店担心住宿的人会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一样。这些内容都是在外经商的人必须了解的常识。

两书还以与百姓利益相关的内容为切入点展开话题。《老乞大》和《朴通事》中,交易、婚姻、借贷、租赁、司法、治安等等无所不包,以至于为汉语学习者铺设了最便利的捷径。两书以百姓生活必备的实用知识为根基建立了体系。仅就一个马匹买卖,就联系到了契约的使用方法、牙人(买卖中间人)的作用等多方面的内容。从中读者既可以学到其中的交易用語,又可以具体了解到当时中国社会的牲畜交易的一般情况。

从《老乞大》和《朴通事》对契约方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原本以为传统的中国是一个依靠人情、礼俗与王法来维持的社会,实际上,中国蒙元时代人们的契约意识并不单薄。而且,可以从人们日常生活中契约所产生的作用来分析,人们的所有交往关系最终都是以契约的形式来维系的。虽然传统中国的契约内涵与西方对此的观点有所不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契约是可有可无的。

《朴通事》所记载的相关契约及“日用类书”收录的契约范本,以及国家的“商法”规定,都比较详细地分析了日常生活中契约的作用。从中我们可以大致触摸到当时的商业运作的关键环节,以及契约实践蕴含的核心价值与基本特点。从而展现了民间社会的契约知识与契约意识的基本风貌。

这里以《朴通事》中记载的钱债契约为例,说明《朴通事》介绍关于日常契约的使用之准确和详细。

秀才哥,你与我写一纸借钱文书。

拿纸墨笔砚来,我写与你。这文契写了,我读你听:“京都城积庆坊住人赵宝儿,今为缺钱使用,情愿立约,于某财主处借到细丝官银五十两整,每两月利几分,按月送纳,不致拖欠。其银限至下年几月内归还数足。如至日五钱归还,将借钱人在家应有直钱五金件,照依时价准折无词。如借钱人无物准与,代保人一面替还。恐后无凭,故立此文契为用。某年月日,借钱人某,同借钱人某,代保人某,同保人某等押。”

空处写“大吉利”,或写“余白”两字。

将钱来赎将契去。

从本契约中利息“几分”、还款时间“下年几月”以及书写契约的时间“某年月日”等不确定内容的“留白”可以看出,这份契约实际上是“借钱契式”,应该是为了人们在借钱时有所参考或提供套用的样式。“将钱来赎将契去”一句,显然是当时借贷钱款时的习惯,借方在还钱时,应该取回借钱的这份契约,免得因为钱已经还清,而借据仍然留在贷方,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朴通事》考虑问题是非常周到的,也足见《朴通事》提供的日常生活知识是何等准确。

二、《老乞大》和《朴通事》所承载的语言素材具有高度的时代性、真实性和实用性

杨联陞曾经指出:“老朴两书的史料价值,非常之高。从史学看,有许多难得的关于元明两代风俗事物的记载。从语学看,有很多珍贵的元末明初的口语史料。尤其妙在谚解记义记音,可资参考。”由此可以看出,《老乞大》和《朴通事》是紧紧依托风俗事物来研究语言的语言教材。因此,可以说内容上具有生活化的特点,语言上又不失口语化的本性。

《老乞大》和《朴通事》的语法和词汇富有高度的时代特色。体现在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两书都是用口语写成的,虽然后来经过修改,但仍保存了许多元代的口语资料。二是深受蒙古语法的影响。如两书中常见“根底”“上头”等字样,是蒙古语语法在硬译文体中的表现。所谓硬译文体,就是不顾汉语固有的语法规律和用语习惯,直接从蒙古语原文机械地翻译过来的文体,在元代相当流行。“上头”是蒙语介词的对译,意思是“因为”“所以”。

两书词汇的选用因时代的发展有同步的变化。纵观这两部书的不断修订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书中词汇的使用与时代跳动的脉搏是同步的。比如在《原本老乞大》中,表示货币的词汇是“钞”,而到了明代之后,在经过修订的《老乞大》和《朴通事》的各个版本中,货币基本上是以“银”来表示的。这说明货币的表示方式的变化,实际上是元明两代货币制度变化的一个缩影。

两书在结构形式上又有极强的灵活性。《老乞大》一书采用会话的形式展开叙述,语言鲜活生动,形式与生活极为贴切。中心人物是两个来自王京的高丽人和四个来自辽阳的中国人,介绍了他们在前往北京经商的途中相遇相识,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包括住宿饮食、货物买卖、旅途所闻、请客宴会、看命算卦等等。涉及了当时中国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更重要的是外国人到中国经商可能遇到的各种日常语言问题。《朴通事》采用的是散文与问答兼备的叙述方式。从三十个文人的一次宴会开始,一问一答,构成个语片。同样也介绍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有人甚至认为,从内容上看,两书兼有旅行指南和经商指南的作用。

两书对民间百姓生活中涉及的常见称谓和说法,都做了详细的介绍。比如,《朴通事谚解》中我们可以看到,“今俗称公主、宫女,下至庶人妻,皆目‘娘子。”“旧本作‘开口筵席,古所谓言定,今俗云求亲。”“下财钱,亦云下财。《家礼会通》云:婚有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今制:纳彩、问名、纳吉总一次行礼,以从简便,谓之定礼,亦谓之定亲,亦日下定红,亦送币物。”无论称谓还是婚姻礼仪,都是当时中国社会正在履行的习俗,是多年来百姓生活长期实践后的积淀。因此,两书介绍的百姓生活,从语言上就是真实可信的。

两书语言内容与百姓生活高度吻合,囊括了民间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常见现象,甚至包括买卖人口、通奸、斗殴、骂街、偷窃等内容的语言。在《朴通事》中描写了一起钱债纠纷,通篇描述了一个讨债人的愤懑和无奈,其间便大量使用了民间表达气愤的脏话,如“李小儿那厮”“那狗骨头”“那驴养下来的”“他那养汉的老婆”等,读起来不但生动有趣,而且高度贴近了民间的生活,其语言完全可以直接用于生活。当然,书中的语言教学导向暂且不论,但就贴近生活的编写思路来讲,可以堪称是作者走进汉语、通晓中国的绝佳境界。

《朴通事》通常在描写具体事件的时候,善于采用成语或谚语来进行概括,为描述的事件找到成立的根据。比如,在描写一件打架事件时使用了“事不过三日”和“祸不单行”。在描写通奸的故事时,引用了“男儿无妇财无主,妇人无夫身无主。”“有缘千里能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每到事件的结尾处还经常用谚语做小结,比如:“捉贼见赃,厮打验伤。”“人贫只为悭,少债快说谎。”“一年经蛇咬,三年怕井绳。”等等。这些现成的固定语料,对语言学习者是极其必要的,而且是学习语言的最好捷径,为学习者搭建了便利的掌握语言的桥梁。

三、《老乞大》和《朴通事》在不断修改和完善过程中加固了语言教材的权威性

作为教科书来说,本身应当源于生活,与广大的百姓生活相吻合。因此,作为身居权威地位的各级政府极为关注此书的修缮和更新。日本学者太田辰夫在《(老乞大谚解)(朴通事谚解)》一文中提到,两书最初刊行约在1423-1434年间,在李朝初期作为最权威的汉语教科书来使用。

朝鲜李朝世宗五年(明永乐二十一年,公元1423年),为了便于“读者传写诵习”,政府令“铸字所印出”《老乞大》《朴通事》等书。这是官方文献中关于两书的首次记载。世宗八年(明宣德元年,1426年)八月,司译院在报告中明确说《老乞大》《朴通事》是“译学”的教材,要“通事”背诵。十六世纪初,李朝语言学家崔世珍为《四声通解》一书作序,其中说:“夫始肆华语者,先读《老乞大》《朴通事》二书,以为学语之阶梯。”可见二书在李朝汉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这些记载也说明《老乞大》和《朴通事》成书应在世宗五年(1423年)以前。《朴通事谚解》卷中记买卖人口,文书开头写的是:“大都某村住人钱小马”(第156页)。大都是元代北京的名称,明太祖攻下大都,改名北平,成祖时改北京。又如,书中多用达达、回回、汉儿人等称呼,这正是元代的特色。

随着时代的变迁两书出现了修订的必要,1480-1483年间由两名中国人予以修订。元代灭亡之后,为了及时反映明清时期北方汉语口语的变化,李朝官府对这两部书进行了多次修订。后来,还出现了各种“注释”难字与“谚解”翻译汉语的版本,以便于学者诵习。(“谚解”,即用谚文翻译汉文书籍)。比如,崔世珍编写的《朴通事谚解》和《老朴辑览》等书;又如,李朝肃宗三年(1677)边暹、朴世华等人根据《老朴辑览》重新编写的《朴通事谚解》,及时地反映了明朝北方汉语口语的变化情况。由此可知,对这两部书的不断“注释”与“谚解”的过程可以被认为是作为汉语教科书的不断成熟的过程。这不但说明了这两部书记载的信息的准确性,而且也体现了两书文化素材的可靠性。

两书的修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名的改动。朱德熙先生已指出,现存《朴通事谚解》中的北京城门名称,《老乞大谚解》中的北京,都是后来改动的。例如《朴通事谚解》中的“南京应天府”,《老乞大谚解》中的“济南府”“苏州”“南京”,都是明代的名称。二是货币名称的改动。两书中多处提到货币,元代通行纸币,称为钞,一锭钞为五十两。明初一度亦通行宝钞,但很快便改以白银为主,另以铜钱作辅币。旧本作“钞”,正反映了元代的制度。现本改作白银,则是表示明代的制度。三是蒙语硬译文体的改动。比如,“么道”,《单字解》中说:“么……俗用为语助词,元语‘么道……今不用。”应是原书有“么道”字样,修改时删去。“么道”也是元代硬译文体中常用词,通常放在引语或某种内容的表述之后,意思等于“云云”。这些修改的目的就在于使李朝汉语教学更加适应中国社会的变化。

从《老乞大》和《朴通事》结构和内容来分析,两书具有极强的实用性,从而也满足了当时朝鲜人了解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并掌握中国语言的急切愿望。鉴于这个特征,两书在汉语教育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四、余论

目前我国的语言教材始终不能深入广大的百姓阶层去展开编辑思路,牢牢地恪守教授正面语言的导向,没有勇气越粗俗口语的雷池一步。这样做的结果虽然在教学思想上保持了高度的优秀状态,但却或多或少地排斥了一大部分庶民百姓之间所长期使用和熟悉的粗俗口语,结果与真正的现实生活产生了一定的距离。《老乞大》和《朴通事》的著书思想可以说完全跳出了必须学习正面语言的羁绊,将当时中国真实的百姓语言纳入书中,以求高度地贴近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这种著书思想是值得我们目前语言教材编辑人员学习和效仿的。作为语言教育工作者,应当竭力把语言现象原封不动地交给学习者,让学习者自己去判断学习内容的正误真伪,从而做出取舍的判断。语言的素材应当以原生态的形态走进学习者的世界,进而及时而准确地拉近母语与目的语之间的距離。

[责任编辑:盛暑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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