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研究
2018-11-13王健铮孙刚
海外文摘·艺术 2018年3期
王健铮 孙刚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61041)
1 电子商务法概述
1.1 电子商务法的含义
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网络系统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其调整的范围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平台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究其电子商务的根本及模式,它仍属于一种商务活动。因此,电子商务法需要涵盖电子商务过程中现有的民商法中规定的法律规范,与此同时,对于未在民商法中进行明文规定的特定领域,应该作为电子商务法规范的重点内容。
1.3 电子商务法的特点
1.3.1 商法性
商法是调整和规范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电子商务法即包括行为法的相关内容,也具备组织法的部分,虽然是以行为法为主,但在甄别和鉴定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体现出鲜明的组织法的特征。
1.3.2 技术性
在电子商务法律中,其中许多相关的法律规范大多都是由现实的技术规范形成的,多年来现实中的技术规范直接影响着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应用。
1.3.3 开放性和兼容性
开放性是指电子商务法对世界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开放,要有包容和全面的特点;兼容性是指电子商务法适用于多种类型的电子体系。只有遵循该原则,才能保证资源共用,技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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