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体能训练若干问题思考
2018-11-07岳骁邵山吴梦
法制博览 2018年8期
关键词:思考
岳骁 邵山 吴梦


摘 要: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种,在我国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两大类,简称法警。相比较于公安机关警察,法警在日常履职中具有其特殊性,身体素质同样重要,但在平时工作中得不到重视。
关键词:司法警察;体能训练;思考
中图分类号:D631.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3-0141-02
作者简介:岳骁(1990-),男,汉族,山东曲阜人,教育学硕士,任职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及调研访谈的形式进行构架思考。笔者通过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库中以“警察体能训练”为关键词检索出上百条相关文献,其中中国知网收录相关文献155篇,万方数据库收录相关文献311篇,但经过仔细筛选没有一篇文献是针对以司法警察为研究对象而涉及到的体能训练。在以“司法警察”为关键词检索后,出现上千条相关文献,但大都是司法警察职业建设方面的研究。笔者认为,司法警察属于警察的一种,在检察院和法院系统都是保障业务部门职能得以顺利行使的重要力量,拥有着武装力量的一只编队,所以,良好的体能训练可以是司法警察完成履职工作的基础。通过走访调研,笔者了解到司法警察在日常体能考核中一般都按照人民警察考核标准进行,包括司法警察录用也是按照警察标准执行。但在目前我国司法警察有其特殊的履职特点和人员架构情况下,尤其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监察体制改革后,司法警察工作重点有了很大转变,其体能训练也应与普通公安民警各有侧重,以便更好完成履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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