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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新探索

2018-09-17刘鑫

中国大学教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应用型

刘鑫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也日益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类高校都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皖西学院作为一所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近年来,以“专业人才培养特区”建设为契机,实施“142”模式,多措并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符合自身需要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关键词:地方高校;应用型本科;法学;人才培养模式;“142”模式

一、当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突出问题

截至2016年,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达到620多所。在近年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中,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已经连续垫底,这已经成为法学专业发展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究其原因,除了法学专业本身就业面窄且因法律职业准入条件导致就业门槛高等原因外,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与当前高校法学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复合型不足、应用能力不强、特色化不明显等问题有着很大关系。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问题,与当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单一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需要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以满足人才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同时,所培养出的人才应该具有真才实学,是高质量的,正如国家21世纪教育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所认为的那样:学校教育现有的主要功能是否能一直延续下去取决于“质量”和“针对性”[1]。即:所培养出的人才质量如何;所培养的人才是否符合人才市场的需求。概言之,法学专业应该具有“多元、高质”的人才培养新理念,应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基于以上认识,皖西学院提出了围绕“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实施“14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眼于通过课程上改革增进知识上的复合度,并通过教法上的创新增强应用能力,以此达到人才培养的特色化。

二、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142”模式——皖西学院的实践

1.一纲——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文件和蓝图,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首先需要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教育不能囿于原先的为社会培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应满足于社会的多元需求,为社会培养大量的法治人才。首先要对传统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修订,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的法治人才。要实现这一目标,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要由封闭走向开放,由象牙塔走向现实,与现实紧密结合,深化校企合作,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多元主体共同育人。近年来,皖西学院切实加强与实务部门的有效合作,邀请实务部门人员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应用型课程,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2.四柱——课程改革、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教学团队优化

为使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真正得到有效落实,皖西学院着力在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教师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

(1)优化课程设置,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

众所周知,不同部门、行业对法科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是不同的。然而,在人才培养方面,传统的法学院课程设计一般以单一的法学课程为主,这样的课程设置使得大多数从法学院毕业的工作人员往往仅基于传统意义上的法学视角、法学理论来研究和解决法律问题,缺乏多样性[2]。目前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还有很大差距,需要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更新和改进。一是开设经管类通识课程。以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要求为导向,皖西学院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上充分利用学校经管类优势专业的资源,拓宽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视野,开设经管类通识课程,以适应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同时,针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而开设案例研讨课程,如“民法案例研讨”“商法案例研讨”“经济法案例研讨”“劳动法案例研讨”“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等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课程,以适应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二是开发应用型课程。针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不同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皖西学院与实务部门共同开发应用型课程。如“乡村电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几种常见融资方式中的财务法律风险防范”“建筑维修类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三是整合相关课程内容。法学专业课程中有些内容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如“公司法”与公司的治理制度,“合同法”与企业的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和履行,“税法”“票据法”“金融法”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知识产权法”与企业的商标和专利保护,“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与企业的招录和辞退员工等。皖西学院对这些相关课程的内容进行整合,既可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交叉,又可以打破课程之间的条块分割,实现课程内容的有机重组、简化与优化。四是开设法学与前沿科技交叉的课程。皖西学院法学院专门组织开展研讨,启动了一系列课程改革,如开设“互联网法律金融”“人工智能与法律”“大数据分析导论”等课程。邀请专家讲授人工智能技术在大数据征信领域的运用、区块链基本原理及其在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及法律如何应对等。

(2)创新教学模式

一是实施分段式教学模式。皖西学院改革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传统模式,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预防式”教育与“治疗式”教育并重,法律与经济融合,法律与科技交叉、校企协作,培养既具有法律纠纷解决能力又具有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与新定位的人才培养模式相配套,皖西学院采用“2+0.5+1+0.5”分段式模式来替代传统的教学模式。其中的“2”,即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完成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的教学;“0.5”即第五学期要求所有学生集中到两家性质不同的指定实习单位分别进行为期不少于两个月的专业实习;“1”是第六、第七学期学生再回校进行为期一年的针对性教学;后一个“0.5”即第八学期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这种“理论、实习、再理论、再实习”的教学模式,就是要使学生把所学到的理论运用到实际中,能够做到学以致用;也能使学生“学然后知不足”,“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从而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目的性和自觉性。二是实施小班化教学。皖西学院法学专业按30名学生左右设置一个教学班,实行小班化教学,确保师生之间在教学过程中有更多的互动交流,增进教师对学生的了解,使教师能够给学生在学习上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教学实效。三是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在原有的教学中,法学专业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上对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實践能力的不同需求,构建了贯穿本科四年学习全过程,由感性到理性、由理论到实践的教学体系。该体系虽具有阶段性、层次性和渐进性等优点,但它侧重于对学生解决具体法律纠纷能力的训练,而企业所需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则在教学中很少或几乎没有涉及。皖西学院在法学教学实践中,增加了训练学生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实践项目。具体言之:一是增建企业实践教学基地,尤其与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业务量大且业务范围广的法务部门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法学专业的每位学生都能够在公司、企业有效进行集中实习实训;另一方面,为毕业生在两个以上的法务领域实习,尽可能地提高实习的覆盖面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二是设计新的实践课程,侧重于增强学生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认知,增强对企业法律风险预测和分析的能力、提出化解对策的能力。三是改革毕业论文形式,选择企业法务方向的学生,第八学期在企业完成毕业论文,论文必须结合毕业实习,在实习企业进行调研,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排查梳理,分析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提交一份实习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报告。

(3)改进教学方法

皖西学院通过改建教室、会议室等场所,广泛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案例式、项目式等新型教学方法。精选典型案例,邀请实务部门人员走进课堂,由学生分角色扮演案件当事人,参与案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不仅如此,学生还需要探寻案件产生的原因,找出其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化解法律风险、避免产生法律纠纷的对策。针对部分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课程,皖西学院法学专业尝试在企业实行现场教学。如“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课程的教学,就是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到企业现场,学习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了解员工的实际管理状况、企业招聘和辞退员工的流程、工伤事故的处理、员工工资制度的执行等,以便使学生从中发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了解企业为防范法律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学习分析和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的技能。

(4)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教学团队

皖西学院力改原有的法學专业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单一模式,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外人力资源,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分享优势资源,缩小发展短板,发挥多方协同育人作用。一是充分挖掘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实现互通共享,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承担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方面课程的教学任务,弥补法学专业教师知识结构体系的局限。二是选派法学专业教师到企业学习挂职交流,了解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提升教学能力。三是聘请一批来自法律实务部门和企业法务部门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弥补校内专任教师实践性不足的局限。四是面向省内外组建法学教学团队,采取灵活方式,聘请校外专家承担法学教学工作、指导专业建设。借此改变了教学团队仅由校内教师的单一组成,重建为由校内教师、省内外高校法学教学名师、政府和企业的相关专业人士共同组成的法学教学团队,使法学教学团队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3.两翼——改革考试模式、开设法科讲堂

(1)以考试方式改革配套课程、教学改革,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促进能力提升。皖西学院把改革考试形式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辅助手段,根据不同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灵活运用闭卷、开卷、口试、答辩、课程论文、方案设计等多种考试形式和方法,改变传统的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决定的做法,一门课程的总成绩由多重考核方法构成。改革考试内容,力改死记硬背的弊端。如,对于法学专业实践课程,采用开卷、口试、研究报告、课程论文、模拟法庭等形式考核。加大平时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改变原来的平时、期末的30∶70的成绩比重,而变为60:40的成绩比重。使考试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试内容向注重综合能力考核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方向转变。以考促教、以考促学,可以有效激发学生平时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改变学生考前突击背诵的弊端。

(2)以“政法周末大讲堂”为平台,开阔学生视野,促进综合素质拓展与提升。“政法周末大讲堂”是利用“双休日”时间,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企业高管和优秀毕业生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学生密切关注的学习和生活等问题开展专题讲座或访谈。自2009年10月17日第一期开讲至2017年秋学期,已成功举办了98期。以“领域宽、品位高、密切联系学生实际”为原则,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通过对当代中国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领域相关知识的讲解,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其综合素养,使学生成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优秀人才。从学生刚刚跨入大学校门开始大学的学习生活,到完成学业离开校园,“政法周末大讲堂”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确立相应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主题涵盖入学教育、学术熏陶、职业能力养成教育、理想信念和励志教育、人文素养培育、就业教育与指导等方面。

参考文献:

[1] 雅克德洛尔.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96.

[2] 张吉豫.大数据时代中国司法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机遇[J].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2016(6):52-61.

[基金项目:皖西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特区建设项目(201772);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wxxy2017113);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4zdjy104)]

[责任编辑:周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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