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公益基金会投资机制的策略
2018-09-17姜宏青蔡环
会计之友 2018年14期
关键词:投资
姜宏青 蔡环
【摘 要】 2017年12月7日,民政部发布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慈善组织投资行为,在业界引发热议。理论上说投资是基金会增加收入、保持可持续提供服务资源的来源途径。我国基金会在投资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借鉴美国基金会投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基金会投资环境的现实,政府方面应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监管体系以引导基金会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基金会方面应以健全内部投资决策机制、完善投资执行机制和投资评价机制等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运作能力。
【关键词】 公益基金会; 投资; 保值增值
【中图分类号】 F230;C9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14-0064-05
一、引言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2017年12月7日,民政部发布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范围、自律与他律以及风险控制做出了规定。这个征求意见稿引发业界的讨论:一方面认为慈善组织投资行为属于市场主体行为,政府不应规定得过细,限制慈善组织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管理和运营[ 1 ];另一方面认为慈善组织不同于营利性组织,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公众捐赠,过度放开投资规制容易导致公益资金产生较大的运营风险,其后果不堪想象。因此,对慈善组织的投资行为政府应该如何监管,慈善组织应该如何完善投资管理机制成为亟需研究的课题。公益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首要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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