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能识别财务重述中的经营风险信息吗?
——基于持续经营和非标审计意见的对比研究
2018-08-30倪菁菁顾燚炀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财务
吴 芃,卢 珊,倪菁菁,顾燚炀
(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① 证监会于2004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通知》,对注册会计师提出关注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原因、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的要求。
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准则则对审计师提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责任提出了要求。
一、引言
近几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数量和比例都呈现上升趋势。财务重述是上市公司通过改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来说明报告中的差错被修正的过程。财务重述的发生会引发一系列负面市场反应,如管理层变更、股价波动、信誉受损等[1-2],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公司最终破产[3-5],这会对证券市场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基于此,财务重述事件所蕴含的风险信息含量及治理机制值得进一步研究。
发生财务重述一方面表示公司财务信息存在质量问题,另一方面也可能意味公司经营业绩不佳,管理层可能为了掩盖经营问题而进行盈余操纵[6-7],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另外,2012年版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交易所在对股票进行退市风险警示时要考虑追溯重述的影响,这一方面说明监管机构对财务重述的强烈关注,同时也说明重述包含了企业有关退市风险方面的信息,也即持续经营风险信息。
审计意见是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相关部门对审计师提出的要求不但包括关注企业财务信息质量①,也包括关注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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