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
2018-08-14蒋祎鸣
商场现代化 2018年10期
摘 要: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了上市公司的崛起,但是相应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却没有相应的完善,很多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仍侧重形式化管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而造成一系列财务舞弊事件,与国外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内部信息披露对策是势在必行的。本文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以及产生原因,从而提出应采取怎样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2001年底美国爆发安然事件后,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得到广泛关注。美国在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提出加强公司管理和会计事务所的监管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等规定,给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而针对我国的三鹿奶粉质量问题,公众大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产生诟病,然而,其背后隐藏的内部控制问题才是需要反思的重要方面。2008年我国政府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推动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发展,为后续的法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该法规在信息披露方面并没有给出较细化和具体的规定,造成一些公司钻法律的空子,采取不利于公司发展和公众利益的行为。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理论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普通员工共同实施的,以提高企业的运营状况、提高财务的可靠性为目的的一系列控制活动。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企业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来越重视,正确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是企业正常运行的指航标,可以提高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也可以让公司包括股东、消费者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股东获得收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