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2018-08-13宋晓雯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7期
关键词:特点
摘 要 爱默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家是父亲的王国,母亲的世界,儿童的乐园。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没有那么幸运,家对她们而言是充满恐惧的梦魇,是吃人的地狱。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家庭暴力事件的数量逐年递增。其主要通过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的方式,给受暴者造成死亡、重伤、轻伤、恐惧、自闭的心理或生理危害。由此可见,当下的家庭暴力已经不再局限于家庭的内部矛盾,更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人身保障。为此,我们应借鉴历史的惨败教训,拿起法律武器来防制家庭暴力,抵制家庭暴力的恶行。
关键词 家庭暴力 法律规制 特点
作者简介:宋晓雯,石河子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146
一、家庭暴力的概述
(一)家庭暴力的界定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定义是: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但除此以外,全球仍有很多学者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存在分歧,其中以广义与侠义区分最为突出。广义的家庭暴力即发生在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狭义的家庭暴力相对于广义的家庭暴力而言,其发生的范围较小,主要指发生在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间的暴力。
(二)家庭暴力的特点
1.范围上的普遍性。家庭暴力从时间、区域、民族以及社会制度上来看,它都具有多样性和普遍性,任何一种影响因素都会引发家庭暴力,这种因素没有特定性,但仍存在着个别的相似性,其中既有历史、社会等原因, 也有个人、家庭等原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