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定变更问题分析
2018-08-03陈得雄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8期
关键词:问题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劳动关系问题不断出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在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存在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更改变化。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变更要尊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利益,不能够是单方的活动,怎样进行平衡这样的利益关系,是劳动合同法定变更需要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 劳动合同 法定变更 问题
作者简介:陈得雄,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方向: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340
一、劳动合同法定变更的必然性
我国有关对劳动合同的立法有很多,比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等,还有一些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时要遵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要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 。可是现在的劳动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不是很清晰,用人单位为了自己能够应对企业的变化,合同制定时就是模糊的情况,并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的权益发生变化时往往不进行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如工资的变化的情况,在进行合同解除时进行用工赔偿就会发生用人单位根据合同的书面形式进行赔偿,而劳动者处于合同的弱势一方,没有依据只能接受,这样违反了平等统一的原则,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另外,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笼统,没有细节的规定。用人企业有单方变更劳动者用工岗位的权利,可是对劳动者的工作薪酬和工作地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发生劳动纠纷時,没有统一的标准进行裁决,对劳动者的权益无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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