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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制建设

2018-08-03李汪洋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8期

摘 要 本文阐述了我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发展的历史沿革与现在法律框架指出现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缺失问题,提出完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与社会法制建设建议。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权利保护 法制建设

作者简介:李汪洋,山东省寿光现代中学。

中图分类号:D92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344

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发展

首先阐述一下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在中国古代根本谈不上真正意义对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虽然涉及到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这些要保护制度主要体现在“恤刑”指导下的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在古代刑法中未成年人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法律的特殊照顾,客观上获得了相应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保障。但那都是统治阶级缓解社会矛盾巩固政权的权宜之计,这些法律制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意义是有限的,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权利,保护是伴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新中国成立后才真正开始的。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中华民国时期未成年人权开始受到关注

中华民国公布的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没有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规定,而《中华民国宪法》以及《监狱行刑法》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儿童权利做出了规定,是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发展的初期阶段。

(二)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初

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是第一部对儿童权利作出了详细规定的法律,对子女的抚养法律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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