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在“走班”中的传承
2018-07-21朱陈红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8年19期
关键词:传承
摘 要:《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学校音乐教育要充分利用民族、民间音乐的丰富资源,对学生进行本地区、本民族传统的、乡土的音乐教育;音乐教师要善于将本地区、本民族的民间音乐资源运用在学校音乐教学之中,使学生从小就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的熏陶。”把山歌表演艺术引进“走班”进行传承教学,以点带面的辐射,让更多的学生感受民间艺术文化,参与到弘扬和保护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动中来。
关键词:山歌表演艺术 走班 传承
在《中国音乐教育》读到过这样的话:“为了使每个学生拥有最优化的音乐素质结构,音乐教育应该“先学乡土音乐,再学民族音乐,再了解外国音乐”。我们的学生既是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者、表演者,又是欣赏者和创造者,重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已成为国际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
质朴的山歌在很多年前曾被视为“等闲”的艺术品从古至今就活跃于民众的生活之中,它根源于劳动人民的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反映了一个民族集体的情感方式和审美方式。但当这民间艺术濒危,处于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学校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一环,责任何在?我认为:作为文化传承主渠道的学校音乐教育要担负起建立民间音乐文化观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任务。作为音乐教师,有责任把民间表演艺术融入音乐教学,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校是一本立体的、多彩的、富有吸引力的无声的教科书,校园环境也是“隐性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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