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实证研究
2018-04-18张啸远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8年4期
张啸远
摘 要:《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公益诉讼成为法律制度正式施行。本文以试点地区之一安徽省检察机关在2017年办理的全部公益诉讼案件为样本集,重点对其中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实证分析,以制度设计、法律条文以及实践中遇到的很多具体问题为切入点,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的方向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 行政公益诉讼 实证分析
一、公益诉讼相关数据及其分析
(一)公益诉讼相关数据
2017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4件,其中诉前程序343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1件。在343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333件,民事公益诉讼8件,还有2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统计时1件计入行政案件,1件计入民事案件。33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除未到一个月回复期的37件外,仅有5件未回复。在已回复的292件案件中有8件没有整改。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84件,占297件应回复案件的98.95%。
在31起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已经结案的1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1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全部胜诉。
(二)公益诉讼相关数据分析
1.主要案件类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据绝大部分,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58.1%。行政公益诉讼为主的工作格局与高检院在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时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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