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执行中检察监督职能的完善
2018-04-18张雅芳李碧辉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8年4期
张雅芳 李碧辉
摘 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随着财产刑适用范围地不断扩大,财产刑执行俨然已成为刑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财产刑执行的规范开展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客观需要。新时代下中国检察制度迎来新机遇,财产刑执行监督在检察监督职能中仍处于薄弱环节,结合现有实践经验多维度进行分析归纳,进而从立法、机制、配套三层面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以更好地落实立法宗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关键词:财产刑执行 检察监督 实证考察 完善建议
财产刑执行作为刑事执行程序处在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正确及时执行与否,执行的公平与否,不仅关乎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最终保障,犯罪的惩治是否能够得到真正落实,更加关系到整个司法环境的建设与维护。现代检察制度以权力分立与制衡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1]检察机关肩负法律监督职责,对财产刑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督促执行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我国司法裁判的执行效力,既是权力制衡的现实需要,更是树立与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保证。
一、立体考察
(一)线:基于S市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情况的实证分析
财产刑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就有关其具体执行情况,S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通过调研反映,2013年至2017年,S市法院判决的涉财产刑刑事案件中,判处罚金刑的刑事案件居多,涉罚金刑案件人数达88144人, 涉案金额152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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