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学研究方法初探
2018-03-31宁金强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2期
【摘 要】 民族法学是以调整民族法律关系的“法域范畴”为研究对象的一个学科,有其特有的研究视角与方法体系。文章以田艳教授的民族法学研究著作《中国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研究》为例,分析了该著作中展示的民族法学研究进路及方法运用,指出其为我们的民族法学研究提供了极好的研究范式和方法体系样本。
【关键词】 民族法学;研究方法;初探
一、民族法学研究方法的应然分析
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体系,它以特殊的研究对象——法律现象与其他学科相区别,不仅形成了自身规范的学术语言,还有自己特定的研究视角。从构词法来看,“民族法学”的词根是法学,那么民族法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关涉民族地区或民族群体、少数民族个体相关问题的法律调整机制和调整规则体系,以及这些制度性安排在实践中的运行,是一个关涉民族关系的特殊“法域”。
民族法学的研究方法在本质上是人们认识民族法律现象、解决民族法律问题的方法。而民族法律问题的形成原因和解决方案设计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领域法学”的理念指引之下,必须借助于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史学,甚至自然科学(如生态学)等其他学科的方法来揭示这些纷繁复杂的民族法现象之下的背景因素。也唯有建立在这种扎实的社会现实分析基础之上的法律分析与法律论证,才能摆脱法律理论选择上的盲目和法律制度与法律规则构建中的假大空,不断推进民族法学研究深度,促进民族法学研究成果的社会转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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