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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批判

2018-01-23旷三平邵晓丹

现代哲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决定论重建本体论

旷三平 邵晓丹

“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话题,也是一个充满歧义的研究论域。对“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进行批判和反思,旨在为这一“重建”工作清理基础、明确思路、摆正取向、廓清道路。本文所理解的批判和反思,与其说是批评和究问,不如说是对话和讨论。

一、“重建”的思想前提:是反思历史决定论还是消解历史决定论?

否定历史决定论,可以说是批判或“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西方学者的一个基本立场。为什么他们要否认决定论呢?首先,从理论的批判对象看,如波普的历史决定论“诘难”、卢卡奇的“总体性辩证法”修改、萨特的人学“改装”、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下的“重建”,大多以斯大林和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为批判对象。例如,哈贝马斯说:“1938年,斯大林把历史唯物主义法典化,后果严重。自那时以来对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始终受这种理论框架的禁锢。现在,斯大林确认的历史唯物主义解释,需要重建。”*[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39页。在他们看来,斯大林和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直接延续了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模式,因此,他们大多以制造“马恩对立”为“重建”的指导思想,即把恩格斯的思想排除于历史唯物主义之外,用“文本的马克思”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在他们看来,恩格斯是所谓“经济唯物主义”“经济决定论”的“肇始者”,因而,他们以明确反对和实际消解历史决定论为思想前提,集中表现就是否认历史规律的客观存在。例如,波普认为“历史决定论方法的基本目的是错误的;历史决定论不能成立”*[英]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邱仁宗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1页。;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关键就是否定历史规律的客观存在; “希望我们可以在某一天发现‘社会运动的规律’,好像牛顿发现物体运动规律一样,不过是这些误解的结果。因为根本不存在与物体运动相类似的社会运动,所以不可能有那种规律”*同上,第91页。。萨特“批判”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主要是否定其客观世界辩证发展的规律学说。对此,法国的伽罗第批评说,萨特“缺乏科学方法,缺乏具体研究和缺乏战斗经验”,落入马克思曾经批判过的“思辨哲学”的窠臼,而“这种向思辨的退却使他丧失了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历史既没有规律,也没有意义了”*参见[法]萨特:《辩证理性批判》,徐懋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 附录第19页。。

其次,从理论的重新反思看,斯大林和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对历史唯物主义做简单化、教条化的处理,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简单推广和应用。这实际上阻碍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进步,甚至把历史唯物主义变成程式化、模式化的教条,丧失了发展活力,成为一个封闭的思想体系。因而,西方学者有理由在理论上重新反思和批判斯大林和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之所以把批判的矛头直接对准历史决定论,是因为他们以为历史决定论是支撑该体系的思想基础,甚至是该体系的一个代名词,只要否定了它,整个体系就会轰然倒塌。一些温和的西方学者虽然并不一定公开否定历史决定论、明确否认历史规律的存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接受历史决定论,但提出要予以补充和修改。卢卡奇曾主张用“总体性辩证法”来“修改”历史唯物主义。他把“总体性范畴”界定为主体和客体、历史和意识、认识和实践的统一,但“他对总体性概念的强调是离开历史决定论尤其是离开经济基础决定作用的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他把总体性概念对庸俗经济决定论的否定,错误地扩大到对经济优先性、历史决定论的否定”*陈振明:《青年卢卡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和重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3年第5期,第61页。。在哈贝马斯看来,“批判教条主义……是针对历史唯物主义在‘历史哲学上的’僵化规则,因为它把历史规律当作自然规律来对待”*[德]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郭官义、李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481页。。哈贝马斯没有公开否认“历史规律”的存在,对“历史规律”采取了谨慎的态度,然而他对历史规律做出自己的理解,并通过这种理解否定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历史规律做出的清晰表达和本真意义,这依然是站在否定历史决定论、否认历史规律存在的思想立场。例如,他在断然分割自然与社会的思想指导下,明确反对马克思用“劳动”范畴解释人类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在他看来,“劳动”范畴不能解释人和人的关系,也不能解释人和社会的关系,它只能解释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及其社会的发展不能用“劳动”,而只能用人与人之间交往活动的“语言”来解释;进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什么物质生产力,而是人在交往活动中思想、观点、能力的“内在的学习机制”;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仅仅适用于“一个社会所处的向一个新的发展水平过渡的危机阶段”*[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前揭书,第154页。,也就是说,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的规律不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只是一个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相适应的局部理论,这个没有普遍性的“规律”只是一个没有客观性的、无法称其为规律的“规律”。

西方学者批判或“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思想,或多或少影响到我国学界“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工作,其主要表现是:第一,用非决定论思想补充、修正历史决定论。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不是严格的决定论,而应当是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统一,研究关注点应是社会规律起作用的多元机制和实现方式、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人的活动选择性的关系问题。针对教科书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解释,这种观点具有明显的合理性意见和实践性意义。但如果研究的关注点过分偏向历史非决定论、历史选择论、历史主体论的主导思想,历史决定论、历史规律论、历史本质论的主体地位就有可能被弱化、淡化,甚至被消解了。第二,崇尚“扬马抑恩”为“重建”的学术倾向。这种观点不看重恩格斯的学术思想和资源,有关历史唯物主义“重建”工作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甚或新形态,多以马克思的文本尤其是早期文本为依据。这种学术倾向既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哲学事实,也容易使“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前提发生漂移和动摇。第三,用人本主义历史观“改装”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问题、主体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是传统教科书的一大理论缺陷。运用新的学术资源、手段和方式加强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活动的应有之义。但是,在本质上,历史唯物主义并非人本主义的历史观,而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文本不难发现,他们都十分强调人在历史中的作用、主体在实践中的地位问题,但他们并没有把所有的哲学问题,尤其是重大哲学问题全都归结为人的问题和主体的问题。如果模糊或者怀疑这一点,关于人的问题、主体的问题所作的一切理论努力,有可能背负用人本主义历史观“改装”历史唯物主义之嫌,也有可能在反思历史决定论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冲淡或消解历史决定论。总之,笔者以为,历史决定论是可以反思的,但不能消解。没有历史决定论、否认历史的客观规律、消解历史的内在本质,那么何为历史唯物主义?又何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二、“重建”的理论视角:是关注生存实践的“本体”还是社会存在的“本体”?

近年来,我国学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涌现出不少新的研究范式,提出不同的理论观点。笔者以为,其中主张实践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生存实践应当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基础、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以“感性的人的活动”为理论出发点形成历史唯物主义的“新世界观”等观点,不妨说,都是或明或暗主张“实践本体论”的不同版本和“改写”而已。这些观点有一个共同的理论视角,就是重点关注生存实践的“本体”,从而形成通过张扬“实践本体论”的基本理念并过度发挥其意义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学术面面观。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页。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同上,第73页。;“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现存的事物”*同上,第75页。;“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同上,第77页。。这四段经典的表述,足以说明马克思十分强调“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生产劳动”“主体方面”“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的重要地位。我国学界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工作中,对此做了深入的文本解读、现代的意义彰显和独到的范式创新,取得丰硕的理论成果。但从该研究中是否一定能推导出“实践本体论”的必然结论,把它无条件上升到理论形态、思想框架和学说体系的高度,借此“翻新”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形态,却是值得认真讨论的。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实践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下从事的现实活动,是在人与世界的对象性关系中展开自己的丰富性、确定自己的现实性和表达自己的能动性。用列宁的话说,实践是“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19页。。所谓“实际确定者”,如果从实践的内在统一关系上讲,意味着只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下,实践才能成为人们现实的改变世界的活动,才能获得对现实事物的现实理解和现实掌握。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曾说,实践是人对自然占有的对象性关系,它本质上表现为社会活动,“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3页。。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又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61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同上,第72页。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同上,第585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页。从这些经典表述看,马克思虽然十分认定实践范畴的“本体论”意义,但他更加注重对社会存在这一范畴的深入剖析和对人的本质的深层把握。可以说,在马克思的心目中,实践范畴是贯通“社会存在”和“人的本质”深层含义的关键点和契合点。就此而言,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其理论视角不能只关注生存实践的“本体”,更要关注生存实践活动于其中的社会存在的“本体”。如果通过张扬“实践本体论”的基本理念并过度发挥其意义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那么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实践,有可能会陷入抽象化、绝对化的理解。

三、“重建”的价值取向:是个人为本位还是社会为本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理念也是“以人为本”。因此,选择“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时代意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提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66—67页。;“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即“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同上,第73页。。“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1页。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观点,而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的是“现实的个人”。就此,笔者以为不能得出“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是“个人为本位”的结论,恰恰相反,只能得出“社会为本位”的结论。这里,涉及到如何理解“现实的个人”这一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是这样理解的:“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67-68页。“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的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71—72页。“每个个人和每一代所遇到的现成的东西: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同上,第92—93页。换言之,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而“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构成“现实的个人”“现实中的个人”及“每个个人”的“现实基础”,他们必须“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的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这意味着“现实的个人”“现实中的个人”及“每个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个人”,都是社会存在中的“个人”,离开了社会存在及其属性,“个人”只是抽象理解中的、人本主义视域中的“个人”,而不是现实理解中、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的“个人”。

翻开哲学史,旧唯物主义曾批判“形而上学”具有反对“本体论”的态度,只不过“唯物主义在以后的发展中变得片面了”“变得敌视人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63—164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创的是一种“新唯物主义”,具有“本体论”革命的意义。换言之,历史唯物主义这种“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而不再是“旧唯物主义”的“市民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61页。。实现由“市民社会”向“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本体论”转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动的一场“本体论”革命,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一个基本前提。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他十分关注和研究“现存世界”“现实世界”“人类世界”“人类社会”,所以他有理由把“人类社会”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一个基本前提;他也十分关注“人”“人的本质”“人的社会关系”“人的发展”“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9页。,以实现人与社会存在的本体契合,也就是把人的生命意义与社会存在的历史发展完美的结合起来。可以说,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社会存在”是“人”的社会存在,人是“社会存在”中的“人”。由此,如果以“个人为本位”而不是以“社会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去理解“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所理解的“以人为本”只能是人本主义视域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以人为本”。因此,选择“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绝不是要诉诸“个人为本位”的价值取向,也不是要张扬人本主义视域中“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哲学史中所谓抽象的“个人”“唯一者”,甚或“此在”的形而上学显现和“个人实践”的人学“改装”,大都极力诉诸“个人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张扬人本主义的价值理念,这正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工作应当予以坚定批判的。例如,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中曾批评人们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一种“人学空场”,使其患了“贫血症”,因而“停滞了”*[法]萨特:《辩证理性批判》,前揭书, 第19页。,进而提出要用存在主义的“人学”来“补充”和“改装”马克思主义。所谓的“补充”和“改装”就是诉诸存在主义的“个人自由”“个人存在”和“个人实践”,以显示“个人为本位”的价值取向。笔者以为,“人”当然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这一研究绝不是要归结为“人学”,也绝不是要诉诸“个人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否则选择“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就一定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四、“重建”的思想归旨:是获取实证科学的知识还是追究哲学“本体论”的意义?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73页。我国学界有同志据此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哲学而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得出“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哲学”的论断“不能成立”*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5页。。笔者以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真正的实证科学”的论断有一定道理,而且可以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话进一步佐证:“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4页。但是,把历史唯物主义仅仅看作是实证科学而不是哲学,进而把哲学一定理解为“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哲学”,值得商榷。

首先,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实证科学是就其叙述方式而言的,即对历史的前提和本质不再用思辨的语言而是“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67页。。如果把历史唯物主义仅仅看作是实证科学,看作是单纯获取实证知识的科学,就很难从理论逻辑、思想进路和精神归旨上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这就是说,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实证科学应当有一个理解的限度。其次,马克思从来没有说历史唯物主义只是实证科学,根本不是哲学。在他看来,“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活的灵魂”,“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20、121页。。历史唯物主义当然属于这样的哲学,只不过不是思辨的哲学罢了。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同样也是“真正的哲学”。最后,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哲学是就其精神归旨而言的,并不是要重新建构“一种形而上学或哲学本体论”,而是要探究其本体论意义。可以说,建构一种“哲学本体轮”与阐明某种哲学的本体论意义是根本不同的。众所周知,人的生存依赖于世界,出于实在处境和生存需要,人必须了解世界,而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深刻理解和本体追问是哲学永恒的精神归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哲学首先是通过人脑与世界相联系”*同上,第120、121页。。因此,就精神归旨而言,历史唯物主义是对人与世界关系的科学理解,就是“从现存的现实本身的形式中引出作为它的应有的和最终目的的真正现实”,是“从世界本身的原理中为世界阐发其原理”*同上,第417—418页。。卢卡奇认为,“本体论”是关于“存在”的论述和研究:“如果对马克思所有具体的论述都给予正确的理解,而不带通常那种偏见的话,他的这些论述在最终的意义上都是直接关于存在的论述,即它们都纯粹是本体论的。”*[匈]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白锡堃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 637 页。各种哲学流派和哲学家在创立自己的哲学过程中,都曾激烈地批判或否定“本体论”,但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本体论”问题的纠缠和困扰。以此来看,历史唯物主义不能完全回避“本体论”的哲学问题,也不能没有“本体论”的意义。

长久以来,人们常常习惯于在“知识论”层面“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种“重建”往往以认知为尺度,以科学为准绳,满足于“知识论”的体系安排,精心于实证化的经验考察,此建设过程中不乏有理论上的“突破”与“创新”,因此,从“知识论”角度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是不可否认的。但另一个不可否认的是从“本体论”层面“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的科学方法,同时表达了人的本质的自觉澄明,坚守了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信念。

五、“重建”的研究方法:是概念的“重构”还是时代的呼声?

我国学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在研究方法上存在一种单求“学理化”、沉迷于概念的“翻新”与“重构”的学术现象。“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似乎成了“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和概念体系。康德曾极端反感莱布尼兹-沃尔夫“理性形而上学”的“独断论”仅仅满足于“概念之间的来回探索”,“不考虑可能被给予的对象”,而只在“一个概念和原理的系统中”研究理性。“一旦超出经验,则一切概念,由于缺乏任何直观可以作为它们的根据,都将是毫无意义的。”*[德]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89页。马克思也认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11页。。因此,“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不能是概念的“重构”,而是时代的呼声。

第一,紧紧把握时代的主题。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这是邓小平同志全面把握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所做出的基本判断。可以说,这个基本判断十分准确,而且至今仍然没有发生改变。确认时代主题的基本判断,基于战争与革命时代主题的历史唯物主义创立及其各国实践,开始转向了基于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历史唯物主义创新及其中国实现。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说的:“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前揭书,第248页。因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活的灵魂”,“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前揭书,第120、121页。。对当代中国来说,时代精神的核心就是要不断地改革创新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唯物主义的创新及其中国实现,必须牢牢把握时代的主题,充分发扬以改革创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从而有效应对时代挑战,科学引领时代发展。

黑格尔曾认为,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其任务仅仅是对现有的、实在的东西的理解。但在马克思看来,哲学不仅反映现实、解释世界,而且超越现实、改变世界。也就是说,哲学不仅反映时代的现有方面,而且预示时代的应有方面,即从认识世界到改变世界。“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变成实践的力量,并且作为一种意志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转而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世俗现实,——这是一条心理学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58页。在马克思那里,哲学通过实践来改变世界,就是所谓的“通过批判旧世界而发现新世界”,而批判包括对“副本”(理论)的批判和对“原本”(现实)的批判。马克思一生致力于通过对“副本”的批判来实现对“原本”的批判。由此,马克思哲学的时代性与实践性和批判性是内在一致的。从这个意义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创新及其中国实现必须紧紧把握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需要,努力表达锐意改革和力求创新的批判精神。

第二,充分反映实践的呼声。俄国十月革命前,对社会主义来说,历史唯物主义主要还是理论上的一种科学思想、方法和诉求。十月革命胜利后,这种科学思想、方法和诉求已经变为实践上的科学指南、依据和验证,以至于十月革命一度成为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的最佳实现方式。随着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曲折发展,尤其是苏东巨变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和实现方式集中表现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也就是说,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有理由成为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最佳实现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离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现时代任何形式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重建”是令人怀疑的,至少是残缺的。

然而,我国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研究并未完全走出理论与实践二元分离、相互脱节的思想困局。一方面,人们十分注重和满足于基本原理和范畴的研究;另一方面,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又亟待得到科学的总结和系统的解释。这就形成理论研究似乎是可知的但并不可信,实践发展肯定是可信的但又不可知,即没有真正得到科学的总结和系统的解释。因此,历史唯物主义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改变自己的形式”,完成现时代的理论“重建”,就必须充分关注引世人瞩目的当代中国问题,积极回应人民大众的呼声与需求,努力回答社会主义实践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历史唯物主义要获得现代形式,完成理论“重建”,必须充分反映实践的呼声。这并不是说历史唯物主义只是一个现实的哲学“传声筒”,或者只是一部跟在现实后头收拾残局的伦理“救护车”。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理论贴近现实又超越现实,如果贴得太近反而远离了现实,唯有超越现实才能真正贴近现实。由此,在社会主义革命时代,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代,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

第三,敢于面对现实的矛盾。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常识,在复杂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并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已进入新时代,其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中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这要求我们首先必须解决好这个主要矛盾,才能有效促进各种次要矛盾的解决。但是,促进各种次要矛盾的解决并不等于解决本身,次要矛盾的解决自有它独特的途径和方式。现阶段,我国社会的各种次要矛盾主要表现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建设不平衡的矛盾,经济与社会、环保与开发之间发展不协调的矛盾,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效率与公平之间评价不一致的矛盾,资源与分配、财富与阶层之间利益不和谐的矛盾等。一方面,抓住和解决好这些次要矛盾有利于主要矛盾的最终解决;另一方面,这些次要矛盾在一定的时间地点等条件下又会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而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因此,在抓住和解决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和淡化社会各种次要矛盾的解决。这就需要对社会各种次要矛盾有正确的认识、科学的态度和深入的研究。然而,在敢于正视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不成为问题的今天,能否敢于正视社会的各种次要矛盾,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重建”工作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第四,努力破解理论的困惑。“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说到底是一项革新研究范式、破解理论困惑和建立现代形态的思想活动,因此它绝不是一场玩弄概念、编排体系和图解现实的学术游戏。历史唯物主义面对着若干理论的困惑需要破解,这正是理论“重建”的生命意义之所在。例如,从定性上看,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是实证科学还是哲学?如果它是实证科学,就说明它是一种历史科学或社会理论、一种经济理论或阶级学说;如果它是哲学,就意味着它当然具有“本体论”追究的致思和“本体论”承诺的意义。如果它既是实证科学又是哲学,那么关于知识与信念二元对立问题的求解,就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索的理论问题。从理论上看,认定历史的必然性如何能与认定历史的主体性保持一致?建立以历史的规律性为认识前提,何以能与建立以历史的目的性为认识前提实现统一?如果关于“保持一致”和“实现统一”的理论求证运用辩证法,显然不能令人完全折服。如果关于“保持一致”和“实现统一”的理论求证再借助实践说,也未必能最终走出“困惑”。从意义上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是否具有普适性?如果有,它与抽象的人道主义何以彻底分道扬镳?如果没有,它又何以从人本主义历史源流中汲取合理思想?从研究上看,笔者并不反对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范畴的研究,因为说到底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毕竟是理论上的“重建”。笔者反对的是孤立地研究基本原理和范畴:一方面就原理研究原理、就范畴研究范畴,另一方面把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范畴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分割开来研究。实际上,“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遇到的、需要力求破解的理论困惑,往往涉及经济学问题的研究和社会主义问题的研究。如果局限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范畴之内,而不研究经济学的重大问题,不研究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就会极大削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范畴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也会完全丧失这些基本原理和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中的相关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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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的若干争论
微电影本体论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