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师的教学理念
2017-10-24尼玛
未来英才 2017年18期
尼玛
摘要:《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定义了四个方面:①全面提高语文素养。②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③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地学习方式。④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关键词:小学语文;教师;教学理念
一、正确领会语文课程的定义
正确领会语文课程的定义,对于如何有效开展语文教学至为重要。这个定义就比一般意义上的语文教育观念具有更丰富的含义:它既包括了怎样教、怎样学、学什么,又包括了语文教育的理想和追求,包括了语文教育的基本信念: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一表述,摆脱了长期以来人们关于语文学科功能的争论,正面论述了语文的学科性质和地位,即不能单纯强调二者中的某一方面,应在二者统一发展的基础上,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这是新的语文课程的追求[1]。
二、更新观念、努力创新
任何一名教师都不可能把学生步入社会后几十年中所需要的知识都传授给他们,但如果学生具备了自学的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探求新知的能力、动手实践的能力以及创造的激情与精神,同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就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终生受益不尽。
要从以“教”为出发点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出发点,教为学服务,教不是统治学生学、代替学生学,而是启发学生学、引导学生学。课堂要成为学生学习的用武之地,成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取知识、训练能力、发展智力以及思想情操受到良好熏陶的场所。……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