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的适用困境及制度分析
2017-10-19徐苗苗王晨晖
现代商贸工业 2017年29期
关键词:法律监督
徐苗苗++王晨晖

摘要:随着近几次刑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罚金刑的适用率不断提高,而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遭遇到各种问题。不管是犯罪分子因为何种原因没有缴纳,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据此,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几个层面深入探讨罚金刑的执行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来完善我国的罚金刑制度,使其能更好的运行,从而保障刑法的权威性。
关键词:同态复仇;法律监督;个人破产制度;易科制度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29.063
1我国刑法中关于罚金刑的规定
1979年以来,刑法典作了大量修改,仅就罚金条文就增加到了139条,占全部刑法分则条文的39.5%。但是,也应该看到现行刑法典在罚金制度的规定上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從而在客观上影响了罚金刑的实际运用
1.1罚金的适用对象
罚金刑的性质属于财产刑,与自由刑不同,它主要适用于贪利性犯罪,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同时罚金刑也适用于部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目前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渎职罪与军人违反职责罪三章没有规定罚金刑。
1.2罚金的适用方式
我国的立法规定,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时,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单处罚金;选处罚金;并处罚金;并处或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1.3罚金数额的确定
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数额,采取了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制(如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等)、限额罚金制(如第196条的信用卡诈骗罪)、无限额罚金制(如第270条的侵占罪)其中,无限额罚金制较为普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