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法学专业协同培养人才模式构建
2017-09-21刘丽华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36期
刘丽华
摘要:在法学实践教学中,传统的本科生导师制存在师生比偏低、指导内容单一且重理论輕实践、导师法务实战经验缺乏等问题,结合笔者所在学院法学专业办学历史、专业特色以及师资力量,打破原有陈旧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性地构建了协同创新式“321团队导师制”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很好地回应并解决了传统法学教育难题。
关键词:法学;团队导师;协同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6-0104-02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的颁布,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纲领性指导,随后各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陆续启动。作为省属重点建设高校,闽南师范大学地处闽南漳州,法学专业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定位于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当是我们的不二选择,也是适应国家经济转型升级要求和专业生存发展的现实需要。结合本学院法学专业的办学历史、专业特色以及师资力量,我们打破原有陈旧的专业培养模式,探索并创造性地提出“321团队式导师制”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向法学专业教育模式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321团队式导师制”概述
所谓“321导师制”是指将本科生导师、实习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3”种身份集于“1”体,每位学生同时配备“2”位导师,一位为校内专任教师,一位为校外聘请有法务实战经验的兼职教师,两人形成一个导师团队共同指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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