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的可诉性研究
2017-08-13范小霞
现代职业教育·中职中专 2017年12期
关键词:经营者
范小霞
[摘 要] 阐述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特征及主要类型,发生侵害商业秘密的案件时权利人如何自救,并针对诉讼难点指出解决方法。
[关 键 词] 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类型
[中图分类号] D916.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35-0283-01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通常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经验、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从商业秘密的定义可知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实用性、经济性,且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等要素。
一、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特征
(1)发生纠纷后举证难度较大;(2)诉讼中撤诉率较高,胜诉率低;(3)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4)第三人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共同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比较普遍;(5)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件所占比重较高。
二、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主要类型
(一)合作伙伴侵权型
通常表现为双方具有合作关系或拟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中,一方泄露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利用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法牟利。
(二)劳动者侵权型
通常表现为劳动者泄露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知晓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者离开原用人单位后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新的单位工作,并利用知晓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为新单位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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