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产学研”教学模式探讨
2017-07-13陈咏梅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30期
关键词:培养
陈咏梅
摘要:面对涉外法律人才匮乏的现状以及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冲突,本文通过将广泛应用于理工类院校的“产学研”模式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相结合,提出了一套全新的实践课程教学模式,主张将实践课程的授课内容与学生参与实践的内容相结合,旨在培养出适应当今社会需求的涉外法律人才。
关键词: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产学研”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0-0159-02
一、中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现状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中国在法学教育体制上一直模仿欧洲大陆法国家的法学教学模式。众所周知,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范具有较高的抽象性,因此,这些国家的法学教学注重学生对抽象概念和原则的理解和掌握。相应地,中国法学教学也比较注重法学理论教学而相对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一教学理念无疑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加快了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的进程,为涉外法律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也带来了更大的机遇。但这种情形的存在和发展也对中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二、当前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1.案例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由于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以成文法作为主要的法律渊源,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不少中国教师的案例教学更多的是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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