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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探讨

2017-03-31胡胜爱

经济师 2016年9期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摘 要:文章以广东省珠海市22家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这些公司2015年的年报,从中整理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并结合广东省珠海市“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的要求,分析珠海市A股上市公司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望对其他区域性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珠海上市公司 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101-02

“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实施一年多,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明确企业是治理环境污染的主导力量。因此,企业如果能披露更多的环境会计信息,坚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齐头并进的原则,更能促进企业本身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研究不论是在理论还是实务方面都逐渐增多,查询国内期刊论文发现,多数的实务研究主要是围绕某些行业,尤其是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针对区域性上市公司研究,在知网上查找到的如有上海市、陕西省、安徽省、山东省等省级地区的研究,但鲜有学者针对某一个地级市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因此,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广东省珠海市A股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旨在为其他区域性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珠海市A股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是珠海市的发展战略,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网的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珠海已有以医药生物、房地产、运输物流、电子、家电、化工化纤等产业为主导的23家A股上市公司,板块方面涉及沪深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作为珠海龙头的A股上市公司,更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但是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更是政府、投资者和社会的需要,社会各届齐心协力共建绿色珠海的需要。

(一)样本选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东省珠海市辖区范围内共有A股上市公司23家,剔除*ST博元后,最终本文以22家公司2015年数据为研究样本。通过对这22家上市公司2015年的年报、招股说明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用以探讨珠海市A股上市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本文涉及到的上市公司信息,是从22家公司2015年的年报、社会责任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中逐项查询相关信息手工统计得到的。文中数据来源于中国上市公司网、巨潮资讯公开披露的公告资料。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分析

1.披露位置。由于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方式很多,要完整统计所有数据难度很大。本文着重关注年报、招股说明书及社会责任报告三种披露比例较高的方式,不再对其他的披露位置或类型进行统计。通过以下表2可见,22家样本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通过2015年度报告、企业发布的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2015年发布的招股说书等方式来进行。通过统计发现珠海市A股上市公司在整体上或多或少地进行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但由于没有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规定,披露情况各种各样。

从表2可以看出,77.27%的样本公司在2015年年报的中提及了环境会计信息。说明多数珠海上市公司在贯彻落实和遵守《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态度和行动。说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与自然的健康和谐发展方面所付出的努力。

样本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位置包括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结构”、“重要事项”和“财务报表附注”四个部分。综合表2及表3可见,54.54%的企业通过年报中的“重要事项”来进行信息披露,而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报表附注”的来进行信息披露的企业数量约1/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提及率只有13.6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披露在“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这个部分,“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业务概要”披露,“重要事项”主要在“社会责任情况”中反映,“财务报表附注”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体现在“政府补助收入”及“管理费用”。

2015年只有全志科技一家企业发行IPO,查阅其招股说明书发现在“募集资金运用”一项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情况”,并提到“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珠海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仅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噪声及少量施工废料,技术开发、产品测试等环节中均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废渣,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由于本文篇幅有限,只关注社会责任报告,不再对环境报告书、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独立报告进行统计分析。从单独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珠海市这22家A股上市公司只有18%左右的企业在2015年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并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2.披露形式。通过统计发现样本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包括两种:一种是货币式,即用货币的形式去描述企业的环境活动或者环境活动带来的影响。样本企业的货币式记录体现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政府补助收入”和“管理费用”,从表3可以知,共有7家企业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货币式披露。“政府补助收入”具休明细有“减排专项资金”、“节能奖勵”、“节能技改项目”、“环保引导资金补助”、“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和“节能补贴款”等。“管理费用”的明细项目如“环境卫生费”、“环境保护费”和“绿化费”等具体金额进行描述。第二是非货币式,就是用文字叙述,也是最基本的形式,这种披露方式在样本企业中占比很大,除“报表附注”外,其他位置的披露基本上为非货币式。内容是关于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环保理念、环保应急预案体系、环保产品、是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三废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治理措施和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等方面作出描述,最为常见。

二、珠海市A股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分析

(一)披露方式不规范,缺乏连续性和可比性

由表2、表3可知样本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形式是多样的。即使同是年度报告,披露位置及方式的选择有较大的差别。即环境绩效信息分布散乱,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详细性,导致信息使用者难以获取相关公司的信息。另外,公司披露时多以非货币性文字描述,方法单一,缺少量化指标、图表,且各个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无占绝对优势的一种披露方式,造成企业、行业间环境会计信息不能进行横向比较。

(二)单独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比例较低

由表2可以看出,样本上市公司公布单独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的比例偏低,仅为18.18%,共4家,有2家来自沪市主板,另外有1家来自深市主板和1家中小板。由此可见,样本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等单独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三)披露的内容模糊,缺乏直接的可利用价值

样本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无论从信息数量还是质量都较简单。根据表3统计,有12家样本企业在“重要事项”的“社会责任情况”提及环保信息,其中有5家只是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上的“是”或“否”处打上勾,除此之外没有提及更多的信息。“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只是说把“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没有解释说明如环境政策、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等多个方面的重要,至于负面的环境信息则少之又少。另外,目前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是考虑国家宏观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需求,而其他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可能被忽略。因此,多数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有一个明显的缺点:披露的信息不明晰,对于利益相关者的使用无太大帮助,难以进行决策,利用价值较低。

(四)披露内容缺少独立第三方审计

公开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良莠不齐,大多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是采用非货币性描述,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等如果没有经过独立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和鉴定,相关信息使用者难免会对信息的可靠性产生质疑。但是法律法规上对审计组织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尚未明确,缺乏具体的环境审计工作细则,使得环境审计难以顺利开展。

三、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建议

(一)改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位置总的来说有独立报告书和传统年报两种。我们可以在这两个位置的基础上,建议一方面可以对现行年报加以改进,借鉴财务报告的思路,将环境有关的财务影响用合适的会计科目列示于财务报告或单独制定环境财务报表等方式来披露。这个方法特别适用非重污染性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年报财务报表中适当位置对本企业涉及的环境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另一方面可以对于在年报中不能直接列示的内容增加单独披露或者编制专门的环境报告书。这个方式对于重污染行业、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与环境相关度较高的上市公司建议采用,以保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披露的信息要尽可能采用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这样不但有助于国家的审计和监督,也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对环境信息的需求,提高环境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及监督

政府应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报告信息的需求,促进企业更好地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加大对企业环境事务的宣传,让企业接受公众监督。引导企业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所在地区环境保护。另一方面社会群众环保意识的加强,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压力,使企业不得不认真履行自身的环保责任。

(三)完善环境会计法规,建立环境会计审计制度

我国虽有一些与环境要素有关的法律法规,但仍缺少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详细相关规定。如果能尽快出台细则给企业一个可参考的规范和标准,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相当重要。同时,政府部门应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引入环境会计信息审计体系,要逐步规范环境审计工作,让环境审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等走向制度化,制定具有操作性强的环境审计工作细则,引入第三方独立环境审计,强化对环境会计的再监督,充分保证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

改进和发展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付诸实际行动,才能保证珠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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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梅娟,李永强,吴屹菲,张长江.我国林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5(1)

[7]何晶晶.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会计之友,2011(11)

[8]王军会,寇娟娟,张西乾.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以山东省上市公司为例[J].会计之友,2011(11)

(作者单位: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广东珠海 519090;作者简介:胡胜爱,讲师,金融经济师,会计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任老师。)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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