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到实质: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及反馈实证研究
2017-03-01韩枫
法制与社会 2017年4期
关键词:理性思维
摘 要 司法建议是行政审判过程中衍生的主要制度之一,其制度功能在于保证行政裁判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督促行政机关自纠存在缺陷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家的建设。本文重点将从心理学的角度,以行政机关和法院的思维方式为视角,并辅以实证样本分析,探究當前行政机关司法建议反馈制度存在的缺陷、内在机理以及救济方式。
关键词 司法建议 我向思维 理性思维 反馈效果 监督平台
作者简介:韩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科员,研究方向:刑法学、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048
“心若改变,你的态度跟着改变;态度改变,你的行为跟着改变。”——亚伯拉罕·马斯洛。司法建议作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交流的主要媒介方式,对于法院能够起到加强法制宣传效果、增强司法能动性、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作用;对于行政机关则可以防止过多涉诉、改进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本文将以行政机关和法院思维方式与立场为独特视角,并辅以样本分析,探析当前司法建议制度停滞不前的原因和让司法建议起到应有的实效的措施。
一、窥测——实践样本的采集及测验效果
司法建议复函能直观地反映行政机关在对待司法建议时的不同态度,有的对于司法建议只是简单的回应,并有敷衍塞责之嫌。而有的则能够直面对自身的违法行政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现对实验样本进行采集及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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