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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平县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实践与思考

2016-12-28张红波

北方经贸 2016年7期
关键词:思考实践

张红波

(邹平县财政局,山东邹平256200)



山东省邹平县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实践与思考

张红波

(邹平县财政局,山东邹平256200)

摘要: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具有较大的外部效应。山东省邹平县财税部门于2015年3月起进行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积极尝试,取得一定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的统一模式;可以在共管户中先行先试;发挥财政部门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联合办税;实践;思考

中高速、有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新常态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成为各级财税部门思考的课题。山东省邹平县财税部门强化大局意识,以税收保障改革为引导,积极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让纳税人享受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便利的同时,实现了综合治税。

一、联合办税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联合办税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联合办税工作领导小组,并设联合办税办公室,从组织机构设立及运转、人员配备和管理、经费保障及使用等各个方面制定了配套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统一实施方案

制定了《联合办税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和修订工作流程,解决相关问题。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实行服务外包,组织招聘协税人员,国地税统一培训、统一使用、统一考评,并为各基层分局配备一名协税人员,专司综合服务岗,进一步充实基层服务力量。同时,推行领导带班制度,由国税、地税分管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统筹协调日常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协调处理相关突发应急事件,确保联合办税工作有序顺畅开展。

(三)统一办证管理

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在联合办税服务厅和基层分局(所)办税服务点为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纳税人无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真正实现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同时制定了联合办税业务清单,将每笔业务的政策依据、所需资料及业务流程逐一列明。通过调整岗位设置,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税流转环节,减轻国、地税信息传递的工作量。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参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共同推出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机制,更大程度的方便纳税人。

(四)统一办税服务

在联合办税大厅集中安排二十个纳税服务窗口,在税源比较集中的镇街分设十个窗口进行联合办税。从工作实际出发,创新性推行全职能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配置统一的通用机器和专业设备,优化系统操作职责和权限,实行“一人双机双系统”模式,国地税业务一键切换,并统一派号、统一导税、统一受理。

(五)统一培训辅导

为推进纳税服务日常宣传、专题宣传、培训辅导等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国地税通力合作,携手共建纳税人学堂工作新机制,双方共建师资队伍,共享培训资源,通过与专业培训机构强强联手,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申报资料准确性提高30%,业务出错率降低20%以上。

(六)统一宣传引导

国地税双方积极沟通,加强协作,按照“一个平台、两家共建”的方式,共建纳税人维权室,统一公布维权电话和渠道,共同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分析纳税人需求,对涉及税收政策的共性建议,双方共同研究,及时响应,对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宣传,畅通征纳双方联系渠道。

(七)统一信息应用

依托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机制,通过共享内部涉税信息和第三方信息,融通数据资源,激活信息聚合效应,提高征管和服务效率,节约征纳成本。目前,在以下几方面广泛开展了信息共享:共享设立、变更、注销及非正常户管理等税务登记信息;共享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核定及财务资料等申报征收信息;共享纳税信用、发票管理以及根据征管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信息。

二、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实际效果

(一)提高了服务质量

国地税联合办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首要实惠就是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无论是办税的时间成本还是金钱成本都大为减少。无论是县城的联合办税大厅还是分布全县各镇街的十个联合办税服务窗口,纳税人只要就近进入任何一个,就能享受到国地税共同提供的服务,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跑完国税跑地税,在一个纳税服务大厅(窗口)就可以实现纳税登记和各种税种的申报、缴纳业务。

(二)提高了缴纳效率

纳税人办理业务不用再多头跑、多次排队,办税效率更高,办税成本更低,业务办理时间平均缩短了70%;针对纳税人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对资料不齐全、等待时间过长、网络故障等五种情况11类业务推行留置服务新举措,按照不同情况,分为留置先办、留置错时办理、留置特办三类,破解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国地税联合开展的税收检查活动,实现了“一次进户,各税通查”,避免了重复检查,减轻了纳税人的被检查负担。

(三)加快了信息流转

国地税的协作加快了税收信息流转的速度,通过一机切换和联合检查的“一站式”服务,单点突破,实现了全盘皆活,为强化税收征管提供了保障。如企业在享受增值税“免抵退”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过程中,联合办税就可以实现即时的将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查看城建税和教育税附加等税种的征纳情况,同时也便于这些税种的应征尽征,避免了税款的流失。同时,不断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为信息的畅通流转提供了平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机制,更是实现了多平台信息的融合。

(四)优化了纳税环境

随着国地税协作的进一步深入,统一的税源管理模式逐步推广,同地域、同行业的纳税人税负趋于公平,使得纳税人处于竞争的同一起跑线,为纳税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国地税通力合作,携手共建纳税人学堂工作新机制,双方共建师资队伍,共享培训资源,通过与专业培训机构强强联手,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五)优化了税务发展环境

税收是各级地方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很多地方政府都将税收任务的完成、税源管理的力度作为对税收部门经费支持的标准。在联合办税之前无论是在税源还是在纳税服务等方面都是各自为战。地方政府组织的税源综治、区域整治等活动也是各自分配的任务,在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的展示,成为地方政府认识税务部门、支持税务部门的主要依据。国地税联合办税,不仅实现了管理和服务的联合,更为税务部门的共同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提升了部门形象

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幅提升了税务行政效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实现了纳税服务零投诉,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司、纳税服务司主要负责同志对联合办税典型做法先后给予充分肯定,被团省委、省国税局联合命名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先后获得全县“金牌服务窗口”和“三八红旗集体”、“全市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

三、工作思考和建议

(一)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的统一模式

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要求,是政府机关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职能、实现高效管理的重要途径。国家税务总局《合作工作规范》规定的32个合作事项,涉及国地税业务的方方面面,也提出保障措施和明确具体要求。对基层具体开展这项工作有较高的指导性、参考性。但如果能在内容上,进一步细化如何操作、怎么运行、制定出相关业务流程就更利于基层实际操作。建议有关部门能够结合国地税工作特点以及国地税协作的需求,逐步建立起适应国地税发展、纳税人需求、纳税征管需要的协作模型,基层单位能够立足实际,比照模型,开展适应税收工作形式的协作。

(二)可以在共管户中先行先试

由于国税、地税征管信息不能够及时共享,数据难以完全实现互通互联,对于共管户特别是所得税属于国税征管的纳税人的有关信息,主管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势必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造成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方面,作为“一窗式管理”理念的扩展,可以试行在国税、地税共管户中推行国税、地税申报、开票、发票发售的联合办理,减少纳税人办税流转环节,减轻国税、地税信息传递的工作量;在税收征管信息方面。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充分运用,国税、地税目前均有独立的征管信息系统,可以极大地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各种动态数据。

(三)发挥财政部门的积极作用

一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需要设备和人员支撑。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力争税收征管取得新突破。首先,财政部门牵头建立财政、国税、地税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议研究讨论解决联合办税中遇到的问题,并追踪问题的落实情况;其次,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涉税信息,通过共享涉税信息,加强税源管理和分析。三是做好宣传反馈工作,提升联合办税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对纳税人宣传联合办税这一新举措,同时收集掌握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税收征管部门持续优化联合办税工作,不断提升联合办税效果。

[责任编辑:方晓]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7-0101-02

收稿日期:2016-04-02

作者简介:张红波(1982-),男,山东邹平人,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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