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物”视角下的环境
2016-12-15王广华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3期
摘 要 本文以“物”为视角,另辟蹊径重新审视环境及其相关内容,把环境在相当程度上进行具体化、可控化,以求在一个新的视角下探讨“环境”以及种种相关概念,从而认清环境本质,为理清学界目前仍存争议的各项环境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 “物”视角 物权 环境
作者简介:王广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371
一、“物”视角下的环境提出的实践背景
学界现今所倡导的理想化的环境法制度最重要的环节应当是事先预防环节。即从上世纪发达国家在经历了出现严重环境污染时所制定的事后补救性质的环境法,到现今散发着自然生态理念的把环境污染及资源破坏扼制在发生前,注重事先预防的环境法律。但残酷的现实是,我们当今正处于环境严重环境污染的阶段,如果把我们正在遭受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现状置之于不顾,乃把主要精力集中于今后如何避免环境破坏之环节,则不免有避实就虚之嫌。“物”视角下之环境在实践层面着重解决当今严峻的环境局面和公众环境利益救济两个主要方面。
(一) 我国当前的环境问题仍是日益严峻
我国的经济一直以来保持着较快发展,而伴随之的是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虽然政府等相关机构对于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给予了相当的重视,但是结果却是雾霾范围越来越广,公众利益因环境破坏所遭受损失也越来越重。
本文认为,出现此种现状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可以说是难以预料的,现有的相关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仍感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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