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探索与实践
2016-11-02谷雨古霏霏
新课程·上旬 2016年7期
谷雨+古霏霏
一、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同时,《教育督导条例》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是本级政府的机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具有相对独立性。《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二、困惑与思考
大渡口区位于重庆西部,幅员100多平方千米,现有公办校(园)34所,民办校(园)64所,是典型的“小区办大教育”。在督导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在思考这样一系列问题:一是应如何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级各类机构优势,形成督导工作合力;二是如何在机制上明确“管”“办”“评”责权分立,规避同一区域内既当教练员又当运动员,以防止“走过场”;三是督导评价的专业性、权威性、安全性、先进性以及被监督机制如何保障;四是督导工作应如何把握区域特征,有针对性地推动我区教育发展目标。为此,大渡口区一直在积极探索与实践督导建设新思路。
三、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我区为推进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水平,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的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1)机制建设。依托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在区进修校设立了两个机构:区教育督导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开展督导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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