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刑事司法保护初探华
2016-10-21单晓慧俞佳蔚
法制博览 2016年6期
单晓慧 俞佳蔚
摘要:留守儿童问题是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很多学者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探索,但是作为当下留守儿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刑事司法中的留守儿童救济问题却鲜有学者问津。本文立足于当下中国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试对留守儿童在刑事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初步探索。
关键词:留守儿童;刑事司法;权益保护;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D922.1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7-0038-04
一、引言
“留守儿童”,特指那些不能随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活动的父母一起生活而留在家乡由代理监护人教养或自我照顾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①留守儿童的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规模的向城市转移。全国妇联在2014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指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②
留守儿童不论是在犯罪还是在被害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在留守儿童的犯罪方面,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儿童缺少有效的监护和教育,因此比其他儿童更容易產生犯罪的倾向,也正因为缺少父母的监护和教育,留守儿童也更容易成为犯罪的侵害对象。
虽然我国现阶段在刑事司法中有对留守儿童进行保护,但对其的保护仍然停留在对未成年人的层面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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