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物过敏原标识管理及对我国启示
2016-09-14高金燕陈红兵南昌大学食物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南昌330047南昌大学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47南昌大学食品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邹 丽,李 欣,佟 平,高金燕,陈红兵(1.南昌大学食物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南昌330047;2.南昌大学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47;3.南昌大学食品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物过敏原标识管理及对我国启示
邹丽1,2,3,李欣1,3,佟平1,3,高金燕1,3,陈红兵1,2,*
(1.南昌大学食物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南昌330047;
2.南昌大学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47;3.南昌大学食品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食物过敏已成为世界关注的重大公共卫生学和食品安全问题。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出台法规要求必须强制性标识食物过敏原,其中欧盟有14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有8种。同时,这些国家还开展了过敏原标准物质和阈值的基础研究,确定了有证标准物质候选物和群体阈值。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比我国食物过敏原现状,本文提出了加快中国过敏原标识管理的建议。
食物过敏原标识,有证标准物质,阈值,食物过敏
近年来,食物过敏已经成为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关注的重大公共卫生学和食品安全问题。随着食物工业的日益发展和转基因农产品的商业化,过敏性疾病发病率也日益增加。在新西兰,对食物过敏的成年人约有2%,儿童约有6%,并且过敏儿童的数量呈4~5倍增长[1]。在澳大利亚的1岁婴儿中,对花生、生鸡蛋或者芝麻出现过敏反应患者高达10.4%[2]。在欧盟各国过敏人群中,经临床检测为食物过敏的人数占1%~5%。如在瑞士的儿童(包括婴儿)过敏患者中,83%的过敏反应是由八大类常见食物过敏原引起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