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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互联网+背景下的品牌重要性

2016-08-01王科

大观 2016年7期
关键词:品牌互联网

王科

摘要:品牌作为商品或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是除商品本身价值以外重要的附加值,不仅对商品品溢价及加强其竞争力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功的品牌既可强化产品的识别度,还能很大程度上加强消费者忠诚度。互联网时代,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同质化亦越来越严重,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产品要想真正脱颖而出,做好做强,忽视、弱化品牌,甚至抛弃品牌的做法绝对是一种错误行为。

关键词:互联网;品牌;商品

2015年3月春意萌动,新的事物新的机遇悄然孕育,在刚刚落下帷幕的两会中,随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这一新兴概念迅速成为网络热词。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坦言,这是“互联网+”概念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首次现身,也是第一次被纳入国家经济的顶层设计,将为互联网与包括医疗、教育、物流、金融等在内的传统行业各个领域的融合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标志着中国的社会形态进入互联网社会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也预示着中国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新的时代往往会对品牌进行大浪淘沙,能够适应时代的变化,顺势而为进行品牌升级的企业,将会借助互联网的时代东风越来越强,反之则会被时代逐步淘汰。

“互联网+”时代,尤其是随着社交媒体发展得如火如荼,现在受众在消费过程中更容易变得相信朋友圈或者某个大V的推荐,于是很多人认为,传统品牌的影响力正在迅速被弱化。同时,不少企业也在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极力主张“销量至上”,认为销量才是“硬道理”,只要产品在网上卖得好,品牌已经变得不重要,甚至可以抛弃。

那么,在互联网+时代,品牌影响力是不是被弱化了呢?品牌是真的变得不再重要甚至可以丢弃了吗?我认为,品牌作为产品或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是除产品本身价值之外一项重要附加值,不但对产品溢价及增强其竞争力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是在同类产品林立的市场中区分对手、脱颖而出的辨别器。好的品牌既可增强产品的认知度,还可极大增强消费者忠诚度。

互联网时代,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同质化亦越来越严重,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产品要想真正脱颖而出,做大做强,忽视、弱化品牌,甚至抛弃品牌的做法绝对是一种短视行为。

一、品牌是商品增值的重要保障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原来,很多产品只是在区域市场与同类产品竞争,而现在不得不面对来自全国甚至世界的同类产品的竞争。正如有人所说,网络把很多之前在小鱼塘中竞争的“鱼”都赶到了大海里面进行竞争,其竞争的激烈可想而知。面对惨烈竞争和越来越多的的竞争对手,一个产品要想出类拔萃,在市场上赢得更高的效益,靠什么?当然要依靠品牌。品牌以及品牌所延续出来的品牌文化是除商品本身价值之外的一项重要附加值,它能有效增强产品溢价,让产品在无形中增值。

在互联网时代,一个商品品如果没有品牌或品牌弱化,即使自己的质量再好、包装再精致,也会很难产生较高的溢价,在市场上生存也不会久远,即便一时能够大卖,不久也会被其他同类商品所效仿,最终被替代。可以说,现在市场的竞争已经变成以品牌为核心的综合实力的竞争。就拿连续几年都夺得天猫“双11”干果类销售冠军的“三只松鼠”来说,为什么它能够比同类的产品卖得贵,但又依然卖的很好呢?是干果质量真的比别的同类产品好吗?也不一定。但正是靠着其多年精心营造的“三只松鼠”品牌以及所形成的独特的品牌文化,使其在竞争激烈的干果领域,不仅让自己的产品大大增值,而且使企业不断做好做强。

纵观近几年“双11”天猫上的销量冠军和前几名,无一不是有着良好品牌的产品。由此可见,在互联网时代,品牌仍然是产品增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的支撑!

二、品牌是“地位商品”的重要保障

品牌是打造“地位商品”的重要保障,一个好的品牌不但能让产品增值,而且能增强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把自己的产品打造成地位商品。

地位商品,通俗说,就是这个产品是一种地位的象征,购买或者消费后能给你带来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网络时代只能有第一,不可以有第二的时代,谁能够成为地位商品,谁就能在竞争残酷的市场中游刃有余,成为胜利者。而地位商品的营造或者生成,品牌是其有力的保障。

在互联网+时代,很多消费者也越来越追逐地位商品给他们所带来的那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的获得,其实并不是产品本身所带来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品牌在背后作为一种支撑所赋予他们的。因此,在竞争激烈的网络时代,品牌是打造地位商品的重要保障,绝不能忽视!

三、品牌是建立忠实用户的重要因素

网络经济是粉丝经济,因此有人说,得粉丝者得天下。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一种商品如想在异常残酷竞争的网络经济大潮中站稳脚跟,做大做好,建立一批属于自己的“死忠粉”必不可少。

当今,各种电商、微商层出不穷,使得很多企业纷纷投身其中,他们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搭建和运作,却发现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和自己的目标相差太大,赔了夫人又折兵。其导致失败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些商家没能很好利用品牌来建立起一批属于自己的忠实消费者!

前面已经分析过,品牌是商品品或企业核心价值的一种再现,它最终可以给消费者的是一种对需求的满足。在互联网经济下,很多消费者在网上消费时是非理性的,更多时候他们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往往重视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一种心理的满足、一种精神上信仰,而这种满足和信仰正是品牌所能带来的。

拿苹果来说,每发布一款新产品,无论是手机、还是Ipad都能在市场上轻松大卖几千万台,很多苹果忠实用户为买到苹果的产品甚至半夜排队去购买,这是因为苹果通过品牌建立了一批属于自己的“死忠粉”。乔布斯曾经有一句名言,“不用知道消费者需要什么,我们创造消费者需求”。正是通过不断创造需求,从而让苹果这一品牌不断刺激着消费者的心智,一次又一次的带给他们前所未有的心理、精神的满足,所以培养了大量的粉丝、积累了大批的“死忠粉”,从而牢牢把握着市场的主导地位。

除了乔布斯,“小米”手机的雷军也是深谙品牌在网络时代运营之道的一位高手。作为国产手机的后起之秀,雷军通过品牌所打造的“一切为发烧而生”,不断刺激并满足着年轻消费者心理,让他们精神时刻保持愉悦,从而快速建立起千百万的“死忠粉”。在很短的几年时间内成为一家市值600多亿美元的公司,就绝对是一个奇迹!

一家企业、一个商品如果想在互联网经济中挥洒自如,超群绝伦,一定要把二者充分联系起来,不仅要对品牌重视,还要高妙地利用网络来为品牌的打造服务,这才是正道!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舒咏平.品牌聚合传播[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3].熊澄宇.新媒体与创新思维[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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