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互动与逻辑
2016-07-29翟希瑞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翟希瑞,胡 焱
(1.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0)
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互动与逻辑
翟希瑞1,胡焱2
(1.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0)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的基层管理体制、治理方式、治理逻辑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比较具有效果的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与村民自治展开和合作关系的协调与互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级基层政府与村委会两者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现实不是这样,由于传统的领导关系与现在的指导关系并存,导致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互动之间出现了诸多矛盾和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命令型”和“放任自流型”关系模式的梳理和分析,来寻找一种“合作型”的关系模式,从而建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良性的互动模式。
[关键词]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互动;合作
“三农”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离不开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互动与合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乡镇政府作为国家的基层政权,代表国家自上而下地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而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自下而上自主管理本村事务,两者之间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不同,也必然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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