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创新与注册制改革探究
2016-07-20张韩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3期
张韩
摘要:在新股发行上市面临着行政力量重重审核的背景下,以信息不对称为主因造成的IPO折价发行和超募融资现象十分严重。且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发展成熟,现有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已不能满足各方需求。为提高市场效率,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应运而生。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理念是注册制改革的灵魂和纽带,因此探究如何从信息披露角度完善我国注册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信息披露 注册制 改革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会议提出的“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思想成为此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该思想为中心,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证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大要务。
我国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过渡的阶段,现阶段依然采用的是核准制。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尽管行政干预减少,但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仍然不充分,与改革目标背离。而改革目标——注册制,是以充分尊重市场自发调节能力为基础建立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因此在当前改革背景下,具有鲜活的生命力。
一、核准制信息披露制度固有缺陷分析
(一)信息披露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低
1、信息披露透明度低
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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