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2016-07-12陈良豪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陈良豪
试论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陈良豪
摘要:比较法是确定地理事象异同关系的思维方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广泛使用。无论是自然地理、人文地理还是区域地理,无论是地理感性知识,还是地理理性知识都可以使用比较法。应该科学、有效地运用比较法进行高中地理教学。
关键词:比较法;地理教学;思维能力
陈良豪/三明市第九中学一级教师(福建三明365001)。
笛卡尔说:“最有价值的知识就是关于方法的知识。只有掌握了方法并灵活运用,一切困难和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比较法是一种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通过观察、分析,找出研究对象的异同点,是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广泛使用。如气候类型分布、特征与成因的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比较;区域的要素、特征、现象的比较等。以必修一为例,共有39处应用比较法,几乎每一章节都有用到,显示了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普适性。其中,地球上的大气一章应用比较法最多。
一、比较法的类型
高中地理教学中常根据时空的区别分为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根据比较的方式分为类比法、自比法和借比法,其中类比法的应用最为广泛。
1.类比法。它是对同类地理事物和现象的相同属性和不同属性进行比较,包括同类异型比较和同类同型比较。同类异型比较主要对比同类地理事象的相异或相反之处。例如,为什么月球表面温度的日较差比地球表面温度的日较差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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