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死刑若干问题研究
2016-07-07吴泽新谢天莲
中国市场 2016年22期
关键词:毒品犯罪
吴泽新+谢天莲
[摘要]中国刑法在毒品犯罪上设置死刑既有其历史原因也有其现实原因。死刑对犯罪分子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具有威慑力。我们坚信终有一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死刑将在毒品犯罪中退出舞台。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循序渐进,首先在司法上严格死刑限制适用;其次先废除运输毒品罪的死刑;最后废除全部死刑。
[关键词]毒品犯罪;重刑主义;罪行相适应;死刑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2.288
1 毒品犯罪设置死刑的原因
(1)历史情结。在我国的历史上经历过鸦片战争,这场战争给我国带来了屈辱和痛苦,使中国社会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上不少人认为,中国之所以遭受这样的屈辱正是因为鸦片,是它给中国人民带来了苦难。正是这样的情结,使得社会上不少人支持在毒品犯罪上设置和适用死刑。
(2)重刑主义和报应刑观念的影响。重刑思想在中国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例如在秦朝时期,陈胜、吴广等人起义就是因为当时刑罚严苛,他们因耽误了期限就得处以死刑,不得不起义,虽然有秦始皇的淫威但还是二世而亡。重刑思想影响后来的历代王朝,虽然在这期间有汉文帝和汉景帝进行刑法改革,但是整个中国封建时期重刑思想盛行。俗话说“乱世用重典”,在社会治安状况不佳的状态,人们往往会认为施以重刑特别是死刑能够遏制严峻的犯罪形势。乱世用重典成为封建统治者实行重刑主义的很好的依据。“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人们朴素的报应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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