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航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016-05-14钱兴根
中国科技纵横 2016年5期
关键词:运用
钱兴根
【摘 要】《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自2006年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航道行政执法已实施多年,虽然执法体系和各项配套制度基本完善,但由于在航道行政执法中行政处罚案件很少运用,上级航道管理部门不重视自由裁量权。我从事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已经十多年了,就自由裁量权在航道行政处罚活动中的存在及运用,在这里粗浅探讨一下。
【关键词】航道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 运用
自由裁量权客观存在于具体航道行政处罚中,就存在的合理性与必须性而言是无可置疑的。合理的自由裁量权,是显示航道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最好的诠释,是航道行政执法公信力的具体展现,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
1航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概论
1.1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所享有的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权限,也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何谓行政自由裁量权?英国著名法官霍尔斯伯勋爵提出:“自由裁量是指任何事情应在当局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去行使,而不是按照个人观点行事,应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随心所欲。它应该是法定的和固定的,而不是独断的、模糊的、幻想的,它必须在所限制的范围内行使”。
1.2航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特点
航道行政处罚作是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一类,其自由裁量权与其他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相比,除了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另外又有其自身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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